当前位置: > 热闻

上海地铁“凤爪女”遭人肉引争议:还是个老师!

时间:2022-04-17 00:02:34 热闻 我要投稿

近日,一段地铁上一女子吃泡椒凤爪,因随地吐骨头遭指责后“舌战”乘客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的这名女子衣着时髦,面对质疑声不依不饶,还掏出手机与爆料者对拍。此后,她的大量个人信息遭网友“人肉”,微博上跳出至少5名自称系当事人的博主回应该事件。

在维护社会公德的同时,还要不要维护相关人士的隐私权?

法律人士就此表示,旁观者披露对违反社会公德行为属于社会监督,不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但网友的“人肉”行为,可能涉及到侵犯隐私权的情况。

“凤爪女”地铁车厢内舌战众乘客

发布该段视频的微博博主称,该事件发生于1月2日下午5时40分,地点位于上海地铁二号线南京西路站一车厢内,他刚进车厢就踩到一个黏黏的东西,正奇怪时,听见“bia叽bia叽”的声音,这才发现身边一女子正在吃泡脚凤爪,边吃边把骨头和残渣往地上扔,在发现被注意后后开始往较远处“弹”。

他称,自己因为实在看不下去出言提醒,视频即对方作出的反映,而自己在地铁上看到那么多人不吭气,当时的感觉是言轻势微的,但该女子反应强烈。

网传视频显示,在地铁上,这名打扮合体的短发女子,左手手持手机正在与视频拍摄者对拍,左手手中还抓着一个泡椒凤爪包装袋。

在遭遇乘客指责时,该女子强势回应:“你屁股上哪只眼睛看到,我手上和地上有区别?”

此后面对多名乘客的指责,她开始发声反呛,称对方“有多干净,你出张检验证书出来”,“你才耍无赖呢,屁股耍无奈呢,嘴和屁股都脏”。

当事人被曝三年前在地铁啃凤爪

该段视频走红之后,有网友人肉出一段该女子在2012年参加某卫视相亲节目,并成功牵手一名男士的视频片段。

介绍中提及该女子当时刚满30岁,来自上海,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咨询行业工作,父母均为教师,所希望的白马王子类型为“深沉但不失风趣”。

此后,还有网友指该女子系上海当地一教育机构的小提琴老师,“上课感觉还是很激昂的,而且指法很专业”,并翻出了她曾在小提琴视频教程中出镜的影音资料。

发现,早在2013年3月,就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反映有女乘客在地铁上吃泡椒凤爪,而且随地吐碎骨,两人在照片上的容貌相近,疑似为同一人。

而该女子的表情也被网友制作成了表情包,并配上了文字,开始在网上二次流传。

但一些网友怀疑,此举系又一次的炒作,并认为可能出于为泡椒凤爪、手机厂商或供职教育机构宣传的目的而自导自演了这一出闹剧。

曝光该视频的微博博主此后发布消息称,“可以不吐粗鄙之语、不行暴力之事,但我们不能容无耻之人”,对事不对人,并且他认为炒作这一说法“未免可笑”。

多名网友微博发声认领“凤爪女”

检索发现,在泡椒凤爪这一事件后,不少微博发声承认自己即当事人,截至今日下午3时,至少有5个自称为当事人的微博发布了消息。

其中除了一部分承认自己“口气有点过,但这真是个误会”,,希望“不要散播谣言,我可以随时出国,我一点也不care”以外,也有表示对方指责其的方式不对:“严重侮辱了我的人格,在这里我为我的行为向大家道歉。这次的事情我已经丢了工作,也算是对我的惩罚吧,希望那位女士好自为之,已发律师邀请函。”

值得一提的是,认领“凤爪女”的部分微博均使用频率较低,其中疑似出现网友恶搞行为,有自称系当事人的博主分别@了多个“当事人”,并称希望对方不要继续假冒她。

根据上海地铁官网发布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是十一条规定: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

“炒不炒作和营销不得而知,但我们对不文明行为肯定持谴责态度。”1月4日日中午,上海地铁相关负责人向探员表示,地铁运营方并未收到这方面的投诉,但乘客遵守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是为了确保大家拥有良好的乘车环境,这是公序良俗,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地铁方面也只能倡导文明乘坐,让社会的舆论对他进行评价和褒贬。

法律人士:违反社会公德应适度曝光

华讯律师是事务所张韬律师分析说,旁观者只披露事发时视频的行为不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而是属于一种社会监督的行为,即公众对违反社会公德——比如视频中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而在某些情况下,某些特定人物的个人隐私权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比如违法者的隐私权根据具体情况是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对于网友人肉搜索披露视频中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侵犯隐私权的情况,但是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原因是:

首先,现在社会存有着将隐私权保护扩大和滥用的情况。很多出现在媒体上的画面,不需要打马赛克的画面被遮挡了,而应该保护的人员有的则未进行遮挡,是否对面目等隐私遮挡,大多由当事人自行提出。

其次,现在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个人隐私权包含什么样的明确具体信息给予明确具体的规定。什么是个人隐私信息?什么是个人一般信息,在法律上没有进行明确的界定与区分。因此对于隐私权遭到侵犯与否,合法与违法的边界,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分析探讨。

张韬表示,就该事件而言,网友提供的都是当事人在公众面前展现出来的信息,这部分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例如,有人自愿暴露在公共场所(网上)的信息,而被人看到,则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在公众面前展示的信息之外,再被暴露的信息,则有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

举例来说,披露的是已经公开的信息,比如之前的视频,或者相亲节目中的影像,不属于侵犯隐私,但如果是个人信息,比如身份证号、住址等等,可能就涉及侵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