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没有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律师解答:
符合独生子女条件,但未领取独生子女证,可申请重新发行《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重新发行后可享受独生子女政策。到2016年1月1日为止,国家提倡夫妇生孩子期间,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能否重新发行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必须咨询当地的生育部门。例如,四川省规定,2016年7月1日以后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吉林省规定,儿童在18岁前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可以重新发行。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相关法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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