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政治基础——刀笔吏的由来
“吏”这种任职在中国古代是世袭的,他们一般都不接受系统的儒家教育,而是接受技能教育。对于“吏”者,“从政”是一种工作,他们的职责是按照既定的规章和条例完成日常性、程序性的事务。我们平日里常说的“刀笔吏”一词要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更详细一点则要追溯到青铜时代的一种器物———“削”。
在我国历史上,较早的正式书写都是写在竹或木制成的简上的。竹木简始于春秋时期,一直使用到公元4世纪才逐渐绝迹。由于简上的文字都是用毛笔蘸墨或漆汁书写的,所以一旦出现错误需要修改时,人们就使用一种被称为“削”的青铜利器削去一层后重写,叫做“刊”。“刊”的本意是“个性”的意思,成语“不刊之论”仍旧保留桌这个原始的意义。这种青铜削又称作刀,一般长度为20厘米左右,非常便于携带。
古时的读书人及政客常常随身带着刀和笔,以便随时修改错误,刀笔并用,因此历代的文职官吏也被称作“刀笔吏”。唐代张祜做有《从军行》一首:“少年金紫就光辉,直指边城虎翼飞。一卷旌收千骑虏,万全身出百重围。黄云断塞寻鹰去,白草连天射雁归。白首汉廷刀笔吏,丈夫功业本相依。”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
来发展到赞颂别人能写好文章时,也说成是“刀笔精通”。简用绳子编连起来,可以卷起,叫做“册”。如果文章改动的地方较多,就得抽掉几片竹简,叫做“删”。“删”字从刀,也离不了“削”;把文章送给别人看,自谦的话是请予“斧正”,意即修改的地方太多,一个一个地“削”太费事,不妨像用斧子一样一路大刀阔斧地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