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没有出生证怎样给孩子的抚养费
律师解答:
离婚子女未出生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方定期支付,一般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计算子女抚养至18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一次性支付。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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