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散播照片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散播照片可以要求精神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几个因素: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要是指侵害的方式,场合、范围等;
(3)侵害所产生的结果,包括侵害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4)侵害人的营利情况,营利多者,赔偿责任亦大,必要时予以收缴;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即诉讼地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6)其他的法定因素。
二、散播照片怎么处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散播照片的行为属于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在任何人没有许可的前提之下,是不能随意的散播他人的任何信息的,若是散播的行为是恶意的,且给照片的主人公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那么此时侵权者除了需要承担一般的赔偿责任之外,还需要支付精神上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