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单位,招人都要签订合同,但有时候单位需要招临时工做事,一般招用的时间很短,跟合同工是很大区别的,工资方面和其他待遇跟合同工不能比,那么临时工工资标准是多少?辞退临时工需要支付赔偿金吗?下面普法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临时工工资标准是多少?
1、第一类标准:广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89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2、第二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3、第三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3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更多信息请关注吉林中公教育官网
4、第四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2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临时工劳动合同怎么签?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
辞退临时工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需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也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少支付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话,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
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根据劳动法和市有关劳动法规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