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发票能不能税前扣除?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有哪些好处?哪些不征税收入可以开具发票?快来看看税局的官方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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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不征税的普票,能否税前扣除?
税局回复了!
问题:
取得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答复: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 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实务中,大家可能多不征税收入还不是很熟悉,实际上,很多业务都可以开具不征税收入的发票。小编就和大家好好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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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购买方在向企业付款后,就会要求企业开具发票。企业一旦开出发票,就意味着纳税义务已经发生,需要缴纳税款。
但是,对于不征税项目来说,收款后是无需纳税的。如果开了正常发票,企业面临交税,企业如果不开发票,购买方就无法税前扣除。
怎么办呢?
这时“不征税”发票就派上用场了,它可以 解决既需要发票又无需缴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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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征税”收入
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以下是“不征税”收入的开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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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不征税的财政补贴
会计核算要注意的事项!
一、会计核算五步走
1、收到财政补贴,首先判断用于干什么?也就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2、与资产相关的财政补贴,计入“递延收益”,当资产分期折旧的时候再结转入“其他收益”;
3、与收益相关的财政补贴,还要区分是用于补偿以后发生的成本费用还是补偿以前发生的成本费用?
4、若是用于补偿以后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再在实际发生费用的时候结转入“其他收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或者“营业外收入”(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
5.若是用于补偿以前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就可以,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五个注意事项
1、 专款专用、单独记账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 不征税收入应作为纳税调减处理 ,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含费用和资产的折旧、摊销),作纳税调增处理。如果支出涉及以后年度的,应建立专门不征税收入与支出台账,便于提醒财务人员在支出发生年度进行纳税调整。
3、税务岗位人员换岗时,应 将不征税收入及其支出台账列入工作移交范围。
4、财政补贴符合不征税收入必须具备三有: 有文件、有管理、有核算
5、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 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