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2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规则是什么,哪些减轻了,哪些加重了 不按规定会车扣几分
律师解答:
日前,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扣分减少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新:降为(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以外的(1分)。
扣分增加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一: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四: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新交规扣12分的条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十二)办理违章业务的驾驶员必须"人证一致",一旦发现有一人处理多台车违章,交警部门将立刻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涉嫌买卖驾照分数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以妨碍公务罪对其论处。”驾照被频繁扣分记录将会纳入驾驶员个人诚信体系,该记录会影响个人信贷等方面的业务申请。”
2021年4月,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明确了对“代扣分”行为的惩处。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遵守交通法规是美德,
恪守交通法规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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