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海民事律师-2022放宽收养政策有吗?民法典规定收养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2022放宽收养政策有吗?
目前没有收养政策放宽的相关通知。《收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收养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实施执行。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进行了规定,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无法查找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符合法定收养条件。
2022民法典规定收养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2022办理收养需哪些材料?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四)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以上便是普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22放宽收养政策有吗?民法典规定收养条件有哪些?”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普法网相关律师。
其他人还看了:
★ 非法运输林木罪,是否构成既遂,是怎样决定的
★ 太和县律师事务所电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