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既然提到历史上,那么我们就来说说历史。这历史从什么时候算起呢?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版图上,河北从未属于过一个独立的行政区,也没有统一的名称,大部分地区一直属京师管辖。直到1928年河北省成立。所以河北至今也没有统一的方言,统一的文化与风俗习惯,统一的饮食口味,河北人对河北也不像其他省人民对本省那样有归属感。
西周春秋北京是燕国的首都时,河北地区还分属于燕国,赵国,中山国,魏国。秦汉,北京城做幽州治所的时候,河北还分属于幽州、冀州、并州。唐代北京城是河北道治所幽州范阳郡时,河北还在分属于河北道、河东道小部分。辽代北京为都城南京时,河北北部属于辽国南京道、西京道东部、中京道西部,南部属于北宋河北东路和河北西路。金代定都北京称为中都路时,当时的河北还分属于中都路,河北东路、河北西路。
元代定都于北京,改中都路为大都路,置中书省。辖有保定路(清苑)、真定路(正定)、顺德路(邢台)、广平路(永年)、大名路(大名)、河间路(河间)、永平路(卢龙)、大都路(北京)、上都路南部、兴和路南部、大宁路。而此时的河北分属于中书行省与河南行省。
明朝洪武初年建都南京,以应天府等府为直隶。将元大都改称为北平府,并在全国设一京十四省(后为二京十三省)。其中北平行省辖北平府、顺德府、保定府、大名府、正定府。而此时的河北分属于北平行省、山西行省、山东、河南行省。永乐十八年移都北京后,称北京为顺天府,改北平行省为北直隶简称北直,北直隶仍旧包含顺天府、顺德府、保定府、大名府、正定府五个行政区域,相当于今北京、天津两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东的小部地区;直隶于南京的地区被称为南直隶,简称南直,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
清朝初年废二都为一都,去应天府,南直隶改称江南省,北直隶改称直隶省,辖境依旧。雍正、乾隆以后,逐渐在今河北省承德市、张家口市北部、内蒙古自治区西拉木伦河以南、辽宁省大凌河上、中游,西河上游以北和内蒙古自治区奈曼、库伦二旗等原蒙旗部分设置州、县,划归直隶省,辖境逐渐扩大。而明清时的河北仍分属于直隶、山东、山西、河南。
1911年清亡,大清最后一任直隶总督张镇芳在任上仅有十天,直隶与直隶总督府实亡。1912年张镇芳就任民国河南都督兼民政长,1914年调回北京。
1912年,民国建立,民国二年(1913年)1月8日国民政府颁布《划一现行顺天府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了顺天府与直隶省的辖区。顺天府保持原状继续为顺天府,仍辖有二十四州县,但所属的霸、涿、通、蓟、昌平5州在民国二年2月被降为了县。民国三年(1914年)5月,宁河、文安、新镇(保定)、大城4县因离顺天府驻地较远,被划入直隶省。
在民国三年(1914年)建立1京兆22省4特别区。10月4日公布《京兆尹官制》,因顺天府帝王色彩浓厚,将顺天府改称为京兆地方,辖大兴等20县。而此时的河北仍分属于京兆地方,直隶省,平原省,察哈尔特别区与热河特别区。
1928年6月28日,国民政府迁都,训令将直隶省改名为河北省,改察哈尔特别区,热河特别区为察哈尔省,热河省。同时,废除首都京兆地方,改称为北平,设特别市,直属南京国民政府,将其属20县并入河北省。
随着这些县划入河北问题来了,很多与城市关系密切的设施,都在北平特别市之外,比如自来水水源地在孙河,发电厂在石景山,交通枢纽在丰台……原本这些地方属于大兴、宛平等二十县,隶属于京兆地方,但随着北京废除京兆地方,设特别市,这二十县一律划给了河北。这样一来,北平城市生活的很多方面,都需要与河北省协调,给北平的城市管理和建设带来很多不便。
因此,北平特别市成立不久,即提出划定市界,拓展“大北平”。1928年8月,北平特别市政府成立才一个月,就设想将属于宛平县的门头沟、卢沟桥、丰台,大兴县的南苑、黄村,通县的马驹桥,昌平县的大小汤山等地要回来。接到北平特别市的申请报告,南京国民政府内务部派员与北平、河北代表会商,未果。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北平市政府旧事重提,将《北平市新市界草案》函送河北省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内务部照例协调两地会商,北平从自身水源、能源、交通、旅游等方面的实际城市需求,提出了拓展方案;但在河北省看来,北平要“拿走”的是一些重要的发达城镇。便以“省市界……仍按现界,无庸另划”,“就北平市言,现状尚难维持,市区各政多有不能逮。……是该市无力建设,徒拥扩大之虚名,而地方分割破碎,将有治丝益棼之实害。”为由坚决不同意。如此反复多次,谈了十余年,北平始终未能如愿。直至新中国成立,1956年到1958年间,重新将大兴、通县等10县划归北京市,二地之争才得以告终。在此同时,随着这波行政区域调整,1952年撤销平原省,将武安、涉县、临漳三县划入河北,同年撤销察哈尔省,将其原察南、察北两个专区划归河北省;1955年1957年,察哈尔省会张家口携怀来、宣化等10县,热河省会承德携滦平等8县,并入河北省,而形成如今的河北版图。
且看那些所谓解放后被北京占的地方历史上属于哪?
北京,元代为大都路。洪武元年改北平府,永乐元年,定都北京,同年更名顺天府,北京称京师;府城分为大兴县与宛平县。
下辖县 大兴县、宛平县、良乡县、固安县、永清县、东安县、香河县
下辖散州 通州、霸州、涿州、昌平州、蓟州。至乾隆八年(1743年)北京共领五州十九县。即通、蓟、涿、霸、昌平五州和大兴、宛平、良乡、房山、东安、固安、永清、保定、大城、文安、武清、香河、宝坻、宁河、三河、平谷、顺义、密云、怀柔十九县,又混称为顺天府二十四州县。至1912年民国建立,定都北京,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上述地区属京兆。
保定:元十二年(1275年)始称保定路,取保卫大都、安定天下之意。属中书行省。洪武元年(1368)改保定路为保定府,属河南分省。二年(1369)属北平行省。永乐十九年正月初一(1421.2.1)属京师。清属直隶省。民国二年(1913年),撤保定府,恢复清苑县,设范阳道(治清苑),次年范阳道改为保定道。民国五年(1916年)9月,置直隶督军署统领。民国七年(1918年)改川粤湘赣经略使署管理,民国九年(1920年)又改直鲁豫巡阅使署管理。1928年,河北省建立后为河北属地,1948年11月22日,建保定市。
延庆,元代时为龙庆州[无倚郭]属大都路。明永乐十二年置隆庆直隶州,直属六部;隆庆元年更名延庆直隶州。
大兴,辽代为辽南京(北京)附郭京县。金朝为金中都(北京)依郭县。元代,中都改为大都,大兴县为元大都附郭赤县,隶属大都路。明代,·大兴县隶属北平府。明迁都北京,北平府改为顺天府,大兴为依郭京县。清代,大兴仍为依郭京县,隶属顺天府。中华民国时期,定都北京,顺天府改为京兆地方,大兴属之。1928年,政府迁都南京,大兴划归河北,1958年划回北京。
通县,金,直属于中都路大兴府。元,通州及所领潞、三河二县隶属于大都路。明,明将徐达攻占元大都,改名北平,并改元大都路为·北平府。通州领.有三河、武清、香河、漷县四县,属北平府。永乐元年(1403年)正月,以北平为北京,改北平府名顺天府。此后通州及所领四县均属顺天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省漷县入通州,时通州领三河、武清、宝坻三县。·雍正六年(1728年)改三河、武清、宝坻三县直属顺天府,通州遂为散州,不再领县。民国元年,定都北京,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通州改名通县属之。民国十七年(1928年)政府迁都,废京兆,通县直属河北省 。1958年3月7日,划归北京。
昌平古属幽州,辽属中都析津府,宋属燕山府,金属大兴府。明朝正德年间县升为州,辖密云、顺义、怀柔三县。清属顺天府。民国属察哈尔省南口专区,1956年1月划归北京市。
承德,殷周时期到泰汉,这里是山戌、东胡,匈奴、乌桓、鲜卑、库莫奚、契丹、突厥、蒙古等 少数民族活动的区域,元朝、明朝时期属北平(今北京)府,为喀喇沁、翁牛特、察哈尔等蒙古族的游牧地。直到清朝初年,热河上营(现承德市区)始终没有设立过什么中央或地方管理机构,是一个“名号不掌于职方”的小村落。清朝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清廷在此修建行宫,人口与日俱增。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热河行宫开始使用,为适应皇帝每年都要到承德避暑的需要,各蒙古王公,朝廷大臣及一些词人文士都争相在承德建设府邸宅院,承德工商业随之高速发展,市井行人杂沓,车马喧嚣,酒楼茶铺鳞次栉比。 雍正元年(1723年)设热河厅 ,设热河总管,统理东蒙民政事务。雍正十一年罢热河厅设承德直隶州,此是“承德”名称的始源。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升为承德府。辛亥革命后,废除府建制,民国三年(1914年)设热河特别区,民国十七年(1929年)改建热河省,承德为热河省省会。1955年,撤热河省承德市辖承德县、隆化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滦平县、兴隆县、青龙县、平泉县等8县。划归河北省。
所以从历史上看,这些地区与北京有关,与河北无关。河北本无历史可言。现在有人称历史上北京有些地方属于河北,无非是以今天的行政区域划分,将其他地方的历史强行纳入,充做自己的历史罢了。(附:北京:辽称南京,金称中都路,元称大都路,明称北平府,顺天府,清称顺天府,民国称京兆地方,北平特别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