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除了在创业板定位上存在争议外,安天利信的业务和管理内控的有效性也同样令人难以相信得以真正落实。据叩叩财讯获悉,在此次安天利信IPO提交申报后不久,一份有关其上市问题的举报信便被送至监管层的案头,在该份举报信中,多起未在安天利信IPO申报材料中披露的涉及到其相关人员违法串标的案件被重点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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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 擎@北京
编辑:翟 睿@北京
继招标股份(SZ.301136)在2022年初成功挂牌上市之后,又一家由地方国资控股主营招投标业务的企业——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天利信”),其资本化进程行进至关键一环:自2022年3月30日正式向深交所递交创业板上市申请之后,经过七个多月的前期审理,安天利信终于获得了登陆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并接受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表决之机。
2022年11月3日,便是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76次上市委会议的召开之时,按计划,三家拟创业板上市的企业IPO申请将在这场会议上逐一过堂受审。不出意外的话,在当日最后一家上会接受上市委员们审核的企业便是安天利信。
公开资料显示,安天利信为一家主要从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和建筑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的企业。
与同类“资本化”的前辈招标股份相比,有意思的是,招标股份虽以“招标”为名,但实则其第一大主营业务则是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工程监理,招标服务仅占其营收规模两成左右,而名为工程管理的安天利信,实则才是一家不折不扣的招标服务企业,虽也有稍许的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和建筑设计等业务,但在其此次IPO报告期内,近八成的营收皆来自于招标服务。
或是对自身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不自信,此次IPO,安天利信融资计划相对较小。
据安天利信此次IPO有关申报材料显示,其计划发行不超过1508万股用以仅募集2.84亿资金投向“总部基地及运营研发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等三大项目。
这一不到3亿的募资规模有多小呢?
据叩叩财讯统计,在2022年前三季度中,完成创业板首发上市的公司共有116家,实际募资额度低于5亿的仅有11家,其中募资总额最少的是在2022年8月25日挂牌上市的联合化学,其募资总额为2.99亿元。
也就是说安天利信的预计募资规模比2022年前三季度中所有完成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实际募资都要低。
没有亮眼业绩傍身的安天利信,虽然颇有自知之明地并未选择对A股市场“狮子大开口”,但即便如此,想要拿到这今年以来创业板最低的融资额,安天利信也存诸多不确定性。
“如果安天利信是一家民营企业,那么其此次IPO的前景应是凶多吉少的,甚至恐怕早就撤回了申报材料,但在安徽国资背景控股的加持下,其上市的希望尚存生机。”来自于北京某中字头的大型券商投行部门的资深保荐代表人告诉叩叩财讯。
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所言的确非虚。
虽有其所谓的同类可比企业——招标股份成功获得创业板上市委认可并最终挂牌上市的先例在前,但作为一家八成营收皆来自于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与招标服务业务仅占两成营收的招标股份相比,不仅实际业务模式差距颇大,由此延伸的创新创造能力和技术优势也天差地别。
所谓招标代理业务,安天利信承认,主要盈利模式即是其向客户提供招标采购的法律和政策咨询、策划招标方案、编制招标过程相关文件、组织和实施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组织和协助客户签订采购合同等方面的活动,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显然,这一主营业务如何满足创业板“三创四新”定位属性的问题,是安天利信此次IPO难以回避的难关。
更何况,安天利信各项最能直接证明其符合创业板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定位的关键指标要么缺失,则要么严重偏低。
在此次IPO的申报材料中,安天利信努力地向监管层描述自己在“三创四新”上的特征,但成立十年来,不仅其与其子公司始终未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证,至今更是尚无任何发明专利傍身,同时,低研发费用的投入和与可比企业相比远远低于平均水平的研发费率,这“两无一低”都让其所有对有关其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质疑的辩解变得苍白无力。
除了在创业板定位上存在争议外,安天利信的业务和管理内控的有效性也同样令人难以相信得以真正落实。
据叩叩财讯获悉,在此次安天利信IPO提交申报后不久,一份有关其上市问题的举报信便被送至监管层的案头,在该份举报信中,多起未在安天利信IPO申报材料中披露的涉及到其相关人员违法串标的案件被重点提及。
“与招投标企业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行为即为串标,串标行为对于招投标服务商来说是非常敏感且恶劣的行为,一般招投标服务商企业皆有严格的规定来规避出现类似的情形,但安天利信的有关业务人员屡次发生串标行为并被判刑,且在IPO报告期内还持续发生,这对于主营业务大部分皆来自于招投标服务的安天利信来说,的确对其内控的有效性构成了挑战。”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认为。
1)“两无一低”如何符合创业板“三创四新”板性?
要一家主营收入八成皆来自于招标服务“中间商”业务的企业证明其自身符合创业板所要求的“三创四新”定位,这本身似乎就是一道难解的命题。
不过,在安天利信之前,也的确似乎有同业企业给出过被监管层认可的答案。
在安天利信IPO申报材料中,共列举了4家受其认可的同行可比上市企业,分别为招标股份、中达安(SZ.300635)、 广咨国际、国义招标。
这四家与安天利信同行可比的上市企业中,广咨国际、国义招标两家仅是新三板挂牌企业,但招标股份和中达安的确是两家创业板已上市公司。
中达安于在2017年3月在创业板挂牌上市,斯时,尚未实行注册制的创业板IPO审核。而招标股份,在2022年初才刚刚完成创业板挂牌交易的它,也可谓是在创业板注册制审核下,与安天利信最能直接对标的企业。
但事实上,无论是中达安还是招标股份,其第一大主营业务实际上皆非招标服务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中达安虽然业务中包含招标服务,但 其实为一家以工程监理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 ,其创新创造能力主要也体现在其对工程监理业务上的“数字化”和“智慧化”。
同样, 招标股份虽名为“招标”,但在其2020年申报IPO时的三年报告期内,招标服务在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地位早已经让贤不断退居后位,
据招标股份在2021年底公布的IPO招股意向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6月这三年一期中,其第一大主营收入业务一直皆为工程监理业务,占比约为当年营收的三成左右,来自招标服务的营收,除了在2018年时还以占比28.7%的比例位居公司第二大业务之外,在2019年之后,试验检测业务的营收占比便超越了招标服务,自此,招标业务的收入占比在招标股份中进一步下滑,2020年当年,也就是招标股份IPO接受监管层审核之时,更是跌破了20%,仅占招标股份当期营收的18.41%。
在招标股份闯关创业板上市之时,其大部分有关其“三创四新”的特性例证则主要集中在其工程监理业务上的创新解释上。
更重要的是,与安天利信相比,招标股份的“创新创意”及“新技术”的硬指标,也远超后者。
据招标股份斯时IPO申报材料显示,虽母公司招标股份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其控股的多家子公司,如经纬测绘、交通检测、工大岩土、六一八信息等皆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此外,截至到2021 年 8 月 31 日,即招标股份IPO推进的关键之期,其共获得专利23项,包发明专利 2 项,外观设计 4项,实用新型专利 17 项。
反观安天利信 ,截至其即将登上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前夕,包括其子公司在内,不仅并未一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专利方面,其目前也仅有5项,皆为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数为零。
就最能体现一个企业的研发实力的指标——研发投入上,安天利信更是毫无优势。
据安天利信公布的财务数据显示,在2019年至2021年的IPO报告期内,安天利信的研发投入总额分别仅为 201.04 万元、400.54 万元、709.13 万元。
也就是说,在过去的三年中,安天利信的研发投入总计仅1300万出头。
这一数字,不仅大大低于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平均数,与同行可比企业相比,也是远远落后的。
公开数据显示,被安天利信认可的4家同行可比企业,在2019年至2022年1-6月中,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91%、5.23%、5.07%和5.63%,而安天利信对应时期的研发费用率则仅为1.44%、5.23%、5.07%、5.63%。
对于与同比上市企业的巨大差距,安天利信不得不承认其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但在招股书中,安天利信给出的解释称,研发费用同比较低“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研发投入逐渐增大,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也在逐步提升”,并表示“公司研发项目主要系围绕招标代理信息化水平、BIM 技术应用、大数据业务支持等,切合公司各业务板块及未来发展需求”。
研发费用远低于同行平均,安天利信称是因为“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研发能力不断提高”,这一解释前后逻辑的混乱与矛盾背后所透露的恐怕也是安天利信对自身研发能力的不自信。
无高新企业技术认证、无发明专利、远低于行业平均的研发投入,这“两无一低”面前,安天利信仅牢牢抓住由其创建的 “信 e 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作为其凸显业务“创新”的“救命稻草”,想以此来证明其“积极开展创新,不断提高招标代理业务的科技化水平”。
在安天利信IPO招股书(上会稿)中,其对“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描述中称,其自主研发的“信 e 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实现集电子招投标平台、数据分析平台、交易平台为一体的综合性、数字化平台,不断提高电子招标投标的安全性、保密性、时效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招标代理业务的科 技化水平。”
但事实上,在安天利信所在的行业内,但凡涉及招投标服务的企业,建立电子招标系统平台几乎是行业的惯例,如招标股份同样由子公司自主开发的“福易采电子招投标系统”、国义招标的“国e平台”和广咨国际的“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等等。
“用行业惯例来证明自身的创新性,这个理由显然是相当牵强。”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坦言。
除了自主研发的“信 e 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以例证资深的创新性外,安天利信还表示其在“建筑设计业务具有典型的创意、创新属性”。
即便真如安天利信所言,其在人建筑设计业务上的确具有“三创四新”特性。但安天利信的建筑设计业务实则是在2021年7月通过收购安徽皖都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皖都规划”)而来,在此之前,其并无建筑设计业务。
在完成对皖都规划的收购后,建筑设计业务在安天利信的主营占比也仅占比一成而已。
安天利信同时强调其“注重利用互联网、BIM、大数据等新技术革新传统工程咨询服务产业,推进了传统业务与新技术的融合”的“创新”中提及的工程咨询服务,在其主营中的营收占比,在其此次IPO报告期内,最高也未达到20%。
2)报告期涉主营业务违法频出,“打脸”内控有效性
“作为国有企业,发行人长期以来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针对招标代理业务,发行人制定了《招标业务内控细则》、《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办法》、《安天利信开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招标业务质控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合规开展业务流程的要求。同时,发行人为将相关制度执行到位,也在内部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招标代理业务人员懂法纪,知敬畏,明红线、守底线,坚持职业操守”,在IPO申报材料中,安天利信如此描述其对业务的内控有效性的执行措施,并表示还“将法律法规中招标投标禁止性规定以负面清单形式列举,通过《招标代理人员不良行为告知书》形式下发全体招标代理业务人员并组织学习考核,要求全体招代理业务人员签订《守法、廉洁、规范从业承诺书》,并要求其承诺不得实施任 何法律禁止的招投标违法行为。发行人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分析职务犯 罪类型和危害性,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员守法规范、廉洁从业”。
但一封举报信的不期而至,则将安天利信上述所谓的“有效性”内控成为了“虚设”。
众所周知,在招投标行业中,串标等行为不仅有违公平竞争原则,还有悖投标程序设置初衷,更直接触犯到相关法律。
串标一违法行径, 对于在以招标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安天利信中,应是敏感且需坚决杜绝的,但在安天利信此次IPO的报告期内,却持续发生了两起串标违法事件。
这便是上述举报信中举报的重要内容。
据叩叩财讯获悉,2022年6月前后,一份举报信被送至深交所有关审核人员的手中,该份举报信称,安天利信招标六部经理温亮和高级业务经理韦新成涉嫌在2019年底的一桩招标过程中串通投标,在2021年被判刑。2021年10月,又有两个招标部门的高级业务经理和转标专员孙志强、蔡兴杰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
对于这些涉主营业务的重大违法事件,安天利信在此前的IPO申报材料中,却只字未提。
据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皖0102 刑初 1391 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温亮、韦新成违法串标一案事发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合肥分行”)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事项。
2019年底,东莞银行合肥分行将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事宜委托安天利信进行。
但从事后的种种细节显示,该次委托由安天利信负责的招标事宜实际上仅是表面“走个程序”而已,安天利信在其中提供的招标服务顾问更像是“专业性造假”服务。
原来在进行该次招投标之前,合肥澳达环境艺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达公司”)已私下与东莞银行合肥分行达成工程承包协议。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协议,安天利信则需要确保招标结果由澳达公司中标。
为了满足这一结果,于是时任安天利信招标六部经理温亮安排时任招标六部业务经理韦新成按照东莞银行合肥分行的要求修改评分细则等招标文书,以确保澳达公司中标。
2020 年 5 月,上述串标事件东窗事发,温亮、韦新成分别被侦查机关通知配合调查,同年 12 月,二人被依法提起公诉。2021 年 3 月,温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韦新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21年4月,在温亮、韦新成被宣判后,安天利信迅速与二人划清了界限,二人双双从安天利信中离职。
仅仅半年时间后,2021年10月,两名安天利信的一线招标业务人员,又再次卷入到串标的违法案件中。
据2022年8月5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 犯罪侦查大队出具《情况说明》证明,2021 年 10 月 19 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对安天利信员工孙志强、蔡兴杰等人涉嫌串通招投标案立案侦查,现已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还在审理过程中。
在2021年10月,孙志强、蔡兴杰二人因违法串标招标立案侦查前,分别担任安天利信第二招标事业部业务经理和招标九部招标专员。
就上述多位一线业务人员在IPO报告期内涉嫌在其主营招标业务上的违法串标行为,安天利信表示“上述人员被刑事侦查、协助调查、审判未对发行人构成影响,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上述案件被立案侦查、立案调查、审查起诉、被判 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上述人员涉及案件不存在法人刑事责任或赔 偿责任,发行人不存在可能被禁止代理招标项目、吊销营业执照等影响业务开展的情形”,且“温亮、韦新成、孙志强、蔡兴杰均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且相关判决或立案侦查均不涉及发行人,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虽然上述人员的违法最终并未牵连到安天利信遭到调查,同时,上述人员因非高管也让安天利信IPO满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的必要发行条件。
“该系列事件的背后,这一在安天利信IPO报告期2019年至2021年内连续发生的涉及到其立命之本的招标业务的违法行为,反映的则是安天利信对主营业务和管理内控有效性的缺失风险。”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表示,纵然安天利信及其中介机构称对相关事项已经整改完毕,只是这一结果能否得到监管层的认可,恐怕也是其此次IPO前景的不确定性因素之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