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命理学习过程,还是命理研究过程,出现疑惑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都是很正常事。
学了一段时间阴阳论命,有了一定的基础,心中自然而然地会产生各种疑问,也是一种必然。
前些时日,有好几位同学,都与我提到过主体判断中“阴阳变化”的问题。他们均以各自所出生区域以及全国各地季节相同却气温迥异的情况,认为对年月主体的判断,应该分地域而论,似乎更为合理。
产生分地域判断年月主体的成阴成阳情况,不是什么新思想。
《三命通会卷四·论五行时地分野吉凶》:“地者,冀、青、兖、徐、扬、荆、梁、雍、豫也。九州分疆,风气异宜,阴晴寒暖,理难一律。人禀天地灵气以生一时,得气各自不同,所以贵贱寿夭难以八字拘也。且以甲乙寅卯属木,生于兖、青为得地,春令为得时。丙丁巳午属火,生于徐、扬为得地,夏令为得时。戊己辰戌丑未属土,生于豫州为得地,四季月为得时。庚辛申酉属金,生于荆梁为得地,秋冬为得时。壬癸亥子属水,生于冀、雍为得地,冬令为得时。况昼夜阴晴之间有寒有暖,阴阳造化之内有喜有忌,生克制化,抑扬轻重,妙在识其通变,不可执一论也”。
对于以九州分野,以气候论命局层次高低,分程度上的不同,我持赞同的观点。但以九州分野在不同时节的气温情况,来作为年月主体阴阳判断的依据,则认为不符合四柱八字推演的规则。其中之理,暂且不表。
一年四季,夏热冬寒,冬夏出生者,阴阳主体明确,没有争议。初春寅月余寒,初秋申月余热,从大众的认知上看,也大多数能够接受。
最让人困惑的在于仲春卯月,仲秋酉月。这两个月,会给人一个“不那么确定”“可能会左右摇摆”或者有些年的卯酉月“主体”甚至确定为“确实不确定”的“可能变化”的认识。
这种认识,看起来,好像还不仅仅是入门的爱好者。
我今天公布的这一篇解读,大家可以发现,在确定用神的时候,潘先生在确定卯月阴阳上,早年就曾经有过“不好确定”而在不断地“假设用神”的影子在。
对于年月主体阴阳“可以变化”或者“可能变化”这一说法,我认为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因为,如果主体都无法确定,那么,就是没有了“体”。无体,用,又从何说起呢?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命局用火,辰中有土克水,寅中有木生火,用火火有不吉。
命局用火,即是用官杀,辰中有土克水,是护官杀,寅中有木生火,是助官杀的。两种方式都是官杀有吉的方式。
而申中有水,辰中有水,是对官杀不吉的因素。
己卯,印星截脚有不吉,生身落在申中有金生水,为杀人象。杀比劫。
月柱己卯,以己土落实截脚而判定印星不吉,不是原因。
己卯,有己土不吉的原因是卯木受水。辰穿卯受水。
年根本中庚申,是金一气,庚金落实生水,是比劫对食伤不吉,金水比劫生食伤克官,是食伤对官不吉犯官。
以水看,水为日主的食伤,对金不吉,是日主的行为对比劫不吉,为杀比劫。
庚金克财星,财星为爽,为打架爽。庚金生水不吉,打架后果不吉。
庚金克木,为需求木的平衡,财星为爽,为女人,也为物质。
庚金求财,比劫也求财,比劫不吉为争夺。
庚金生水,为行为动作,金生水,对木不吉,对财不吉,对火不吉。
庚金得水,能使土凉,印星不吉。
实际此人从小打架,庚辰年庚金动庚金生水象,庚金泄土象,为有打架伤人象。
金有刀象,而有拿刀伤人象。庚申一气,申中藏金生水,金泄土,金克木象,金跟少阳勉强能平衡。
所谓不错,讲的是这个局,虽然主体没有成阳,但卯月,毕竟少阳是重要平衡力量。
庚寅日主,坐下得木火,辰中也有土克水。相对来讲,有得富的可能。
可惜行运,前几步运天干不透木火,而地支行火土又被盖头。待到行木运,又是截脚。
金在寅卯木月,虽弱,虽力弱,但金能否定木上阳性,而不能否定存在,当令木见金为少阴平衡少阳,少阳平衡少阴,而不能否定木少阳之存在。
金在寅卯月弱,但如果是阴主体,金的阴性是有肯定的。
金能伤木阳,却不能否定木五行存在。
而甲木在亥月为甲木克土力强,生火力弱,在午月甲木则因生火而不太能克土。
甲木在亥月,是甲木不敌水寒,木受水而难生火,难温土。
而所以有甲木在午中死,甲木在午月克己土不太能克的起来。
甲木在午中死,指的甲木的“温”,在午月,不能维持“温”而为“热”。既然为热,即为暖土,故而不克土。
春天木见金,见火为温气。跟金相对来说是平衡的。见金用火,见木火用金,见水要命,而用土。见为年月上见。因年月气是是根本,不注重日时动应。
春天木见火成温,火表示的就是温。而金能平衡温。
春天主体不成温,是为余寒。余寒用火暖。
当火出来不论克金,而论少阳温成而平衡少阴,少阴平衡少阳成阳。
春天余寒,火就是暖木的,平衡金的,也是给予金暖的。不是火克金而否定金的存在。火是作为平衡的弱者一方。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辛巳运,庚辰年,杀人逃跑而后被抓。于辛巳年枪毙。
庚辰年比劫动,在申金中有杀人,庚辰中有庚泄土生癸水象。
辛巳运,辛金为不吉动应,庚辰年,太极组合为金水使土晦火,比劫对食伤不吉,食伤对比劫不吉。金水凉土为印不吉,土晦火为官不吉。
巳运生辰土为不坏,巳运中也有庚泄土,巳运要克金而巳火不能伤。伤火,火不吉,先把土克不克(水)放一边。
克火火不吉,巳运官星出有吉,不要拿亥子水丑土来伤,伤之则不吉。
巳运,是火运,暖木暖金的运。
但是,这个火不能受水克,水土晦。否则就是官上不吉。
辛巳运辛坐洪炉,有辛通巳中庚金之象,辛绊巳火(丙)象。
辛巳运,辛坐洪炉,是辛金得吉,得火吉。
但是辛金通巳中庚,是成立,金成立则能使土晦火。辛巳,本身有干支辛丙合,有合绊丙火使丙火不吉,为钱财不吉,官星不吉。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辰土泄巳火为印使官星不吉象,有官上不吉之文书象。庚辰年有此不吉象。庚金日主能泄辰中戊土,能生辰中癸水,庚辰年水有气时被抓,火有气时则不被抓。
庚辰是一柱干支,一柱太极,有互相作用和影响。
金能泄土生水,就是比劫对印不吉,对食伤不吉。水食伤能使金比劫日主不吉,对土印不吉。
作为流年的动应,动应的元素,都可以作为发生的“因”来说话。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庚辰年申中泄土的金生水的金动而杀人。命局中己土为申中被泄戊土成立,辛巳年丙申月,申合巳不吉,巳火中的火土受金,巳火中有子弹之象,身体受巳火不吉,丙申月火在头上,而枪毙。因有比劫内容为打架争斗象。
庚辰年的庚,是申中庚的成立作用,该作用为泄土生水。庚为比劫,也为日主发生。
命局中的己土,为申中被泄的戊土成立,即戊土被泄。
辛巳年,巳是一个吉的因素,在申月被合制。巳中火土,受金,即为金使土晦火,是金禄不吉。
身体受巳火不吉,就是不得巳火暖身。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如比劫当令则更是这样。命局中比劫能不能帮比劫,是根据命局中比劫有没有克,关键看比劫在年月上有没有气。年月上有气,日时动比劫,大运出比劫为帮之比劫出。
而如果年月上比劫受克无气,日时动,大运动,为受克之比劫出来而论受克。
如果是比劫当令,比劫无制,就是比劫不吉,比劫不吉,就是不得比劫之吉。
比劫在年月上有气无气,要看是为喜为忌。要看是有制无制。
为忌的比劫,在年月根本有制,如果日时或再见该“被制的为忌的”比劫,则这个比劫是帮日主的。
为用的比劫,在年月根本受制,如果日时或大运再现,是一个“受制不吉的”比劫出现。日主不得比劫吉,是得“不吉的比劫”。
如果卯月水弱而如年月上水弱,日时动水出(现)论水弱而贵气一塌糊涂。
理论上,年月太极规定,可能水弱,但是,卯月如果年月太极见水,水就不会弱。所以,也就没有“水在年月太极中被作用克”,而再现于日时,成为被克的无用的水一说。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此命庚申在年上有气(恒气一气),日动比劫而帮比劫(为害),戊庚日干性格有顽固,庚金有刚强戊顽固,不怕死,固执到死。
庚金(要用丁)无甲木(透),丁火就不行,那就(因为庚金无制不吉)又蠢又固执,又刚强(显示五行本性强旺不吉面),能克卯木,能让卯阳不生(火),而无仁无义,心狠手辣。
金克木否定木之仁。金生水克火,则无义。
如为女命作老婆,那金有刀象则会杀夫。
金生水食伤克夫。动作行为对夫星存在产生伤害。金有刀象,为行为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