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报名考生需先完成信息采集+继续教育方可报名
著作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公开出版会计专业的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
2. 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上发表会计、经济专业论文2篇以上,发表的论文与本专业工作具有高度相关性和一定的创新性(第一作者,不少于2000 字)。
3. 县(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职工作及专业特点独立撰写2篇以上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经济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会计 工作研究性论文,经评审专家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不少于3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