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保龙高速一大队指挥中心民警接到驾驶人报警,杭瑞高速下行线老营收费站附近,一名男子在应急车道内骑共享单车,民警立即赶现场。
民警询问得知,男子梁某从河北来云南旅游,到达大理后准备骑行前往保山,就在大理永平"扫"了一辆共享单车,沿着杭瑞高速往保山方向骑行,被民警截停时,已骑行了近55公里。
男子:“顺着就骑上来了。”
男子:“那边,很远的。”
男子:“不知道啊。”
交警:“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嘛。”
为了保证男子和其它车辆的安全,民警用警车将他带出高速,并建议他选择其它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
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龙一大队 杨德军:“该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同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之规定,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而且还面临着随时会失去生命的风险。”
交警提示,行人、非机动车严禁驶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都市条形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