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律人,面对任何问题,不论是工作中的还是生活中的,都应该从法律的角度看待问题,思考问题,这便是法律思维。
那么法律思维都有哪些?我们该如何培养法律思维呢?咱们往下看:
用法律思考问题,不用情感
初入职场的律师或者初级律师在办案时都有遇到这种情况,就是面对某个案件时,首先想到的是从情感上思考问题,而不是从法律的角度,这是很普遍的,但是严格来说,这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应有的思维方式。
比如说某个案件中,当事人有严重的犯罪情节,网上也说该人“罪大恶极,应该死刑立即执行”,这个时候你就不应该单纯的根据某个事实去评判他人的罪行,还要根据他的证据、情节并运用法律思维综合判断。
所以说,一名法律人应该时刻准备将现实中的所见所闻和法律法规进行对照、论证,从而推导出合法合规的结论,这是快速培养、锻炼法律思维的最好的方式。
权利意识
权利意识可以说是区分法律人和非法律人的标志,在生活中,许多人都缺乏这种意识,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却浑然不知,别人帮助他维护权利,但是被贴上“小题大做”“死较真”的标签。
有一次吃完饭结账时,收银员没有开具发票,理论时告知他们这是“偷税漏税”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朋友听到后说是我小题大做,我听后竟无言以对,这就是没有权利意识的表现。
所以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具备强烈的权利意识,如此,才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逻辑思维
对于法律人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逻辑思维,这是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形式反映事物本质与规律的认识过程。
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面对案件事实,都需要一个从事实到结论的推理过程,即“三段论”的推理方式。
使用逻辑思维分析好处在于帮助法律人在纷繁复杂的事实中找到关键的法律事实,梳理法律事实,从而讲法律事实还原,解决纠纷。
逆向思维
逆向思维又叫求异思维,指的是别人朝着一个固定的方向去思考问题,你要朝着相反的方向去思考,它是法律人非常重要的思维方式。
当一个案件百思不得其解,得不到任何进展的时候,你可以尝试反过来换一种思维,说不定就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当代理某个案件时,就要敢于“反其道而行之”,运用逆向思维反驳对方的观点,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证据思维
在证据领域有这样一句话:“在法庭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应视为是存在的;凡是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则视为不成立”。这句道明了证据思维对于法律人来说多么重要。
通俗地讲,打官司需要证据,即便你是在法庭上有理的一方,。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你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所以说,凡是都要讲证据,这种思维方式也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思维方式,否则你将寸步难行。
程序思维
法律人在考虑问题的过程中,应当优先考虑程序,即不会先去考虑实体问题、结论。
在追求实体正义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程序正义。有时候,实现程序正义不一定能够实现实体正义,但实体的不正义多半是由程序的不正义导致的。因此,法律人在时刻保持程序思维,处理任何事情都应该按照程序办事,不可无视程序,如此才能帮助当事人实现其合法权益。
救济思维
“无救济则无权利”,救济在法律上又分为公立救济和私立救济,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就是私立救济。
在法律人的眼里,任何人都有得到救济的权利,无论是程序上的救济还是实体上的救济,具备这种思维,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
结语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法律应该是所有人的信仰,因为真正能够促使法治社会成功的不是少数的法学家和法律从业者,而是具备了法律思维的社会大众。
所以,法律思维不应被过分的拔高,也不能专属于法律人,它应当是每一个愿意学习法律的人都可以获取的,事实上,也都能获取。当一个社会中的所有人都具备了法律思维,对法律有了敬重和信仰,讲证据,重规则,那么法治社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