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于形象材料的加工。
议论文是一种抽象的思维,但它的观点也可以通过对形象材料的加工来形成。例如,我们经常要学生写文章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某件事发表评价,或学了某篇记叙文、文学作品之后让写人物性格的分析或读后感,或让看图作文,或看了影视片让写观后感等,其论点都需要通过对形象材料的抽象思维加工来形成。像1980年的高考题让考生写《读〈画蛋〉有感》,1983年的高考题根据漫画(“这下面没有水,再换个地方挖!”)内容写一篇议论文,1992年的高考题让考生阅读一段候车亭下避雨的故事后写一篇议论文,都属于这一类型。
要从形象材料中提炼出思想观点,就必须使感性具体走向思维抽象,采用抽象的分析和综合的方法以及它所派生的比较、分类、抽象和概括的方法。这个认识过程的主体思维是形式逻辑思维。我们举《哨子》一课谈谈这个问题。作者在七岁时曾经为了一个心爱的哨子付出了比它原价高四倍的钱,这段生活经历本身是一种具体的事实材料。作者通过对这些具体事实的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便产生了一种理性的认识:“当我打算买一些不必要的东西时,我便常常对自己说,不要为哨子花费太多。”在这里作者由买哨子推及到买一些不必要的东西,不要为此而花费太多,这就使认识由感性具体上升为思维抽象。作者长大走进社会,又观察到很多很多人为了权势、名望、财产、玩乐、虚荣等,如同自己小时候为了一个哨子一样,付出了太高的代价。他在自己原先认识的基础上,由此及彼,由个别推及到范围更广阔的一般,通过更高一层的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最终得出了“他们所遭受的人类很大一部分的悲苦都是由于他们对事物的价值作出错误的估价而造成的,都是为他们的哨子付出了太高的代价”的结论(也就是本文议论的中心论点)。这篇议论文在人的认识过程上是比较典型的,它告诉我们一个正确的观点或一篇文章的正确的论点,是通过对事实现象不断地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思维加工才形成的,这也就是我们应当着重培养的几项思维能力。
对形象材料的思维加工,通过抽象的分析和综合,往往会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反映事物矛盾各个方面的抽象思想(即抽象的判断或抽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还必须使认识由思维抽象再上升到思维具体,形成对事物矛盾各个方面辩证统一的认识。这时的思维加工就转变成了前一类所讲的对具有对立统一关系的抽象判断的思维加工。因此,对包含着辩证矛盾的形象材料的思维加工,第一步是通过抽象的分析和综合使感性的东西形成抽象的思想,第二步再通过辩证的分析和综合使抽象的思想上升为具体的思想,这才能最终形成文章的论点。其中,第一步是第二步的前提,第二步是第一步的必然,而整个过程的主体思维则是辩证思维。这在《语文思维培育学》一书中我们具体分析了对阿Q这个人物形象的认识过程,此处就不再举例了。
以上我们谈了与议论文观点的形成有关的思维能力的培养,这里着重涉及到了抽象的分析、综合能力和辩证的分析、综合能力。一个观点的形成还离不开逻辑推理的能力,这一能力我们结合到下面的问题中来谈。
2.与观点的论证有关的思维能力的培养
一篇议论文,无论是中心论点或是分论点,都属于作者的思想观点,都需要通过论证的方法来证明。而论证又总是与逻辑推理联系着,要想由论据来证明论点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就必须依靠推理来论证。所以,观点论证的思维能力,主要指的就是逻辑推理的能力。
这里有必要先谈一下观点形成过程的推理和观点论证过程的推理二者之间的区别。观点形成过程的推理,是从已知的前提开始,由前提推出结论,这个结论就是观点。而当要把自己的观点写成一篇议论文,这时的观点就成了文章的论点,而且一般都是先提出自己的论点,然后反求论据来论证自己的论点。可见,观点形成过程的推理和观点论证过程的推理,往往在思维的顺序上是相反的。尤其是中学生写议论文,我们要学生所证明的论点常常是已被他人所证明过的,在这种情况下,学生所要证明的论点成为已知的,他的思维程序是先由论点找出论据,然后再以论据为前提进行推理,得出结论,这个结论便是文章所要证明的论点。
那么,在议论文写作中怎样来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呢?在这里,我着重想强调三个问题:
(1)要把推理能力的培养同论证方法的学习结合起来。
现在的高中语文教科书已取消了过去的逻辑知识短文,这就必须将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贯穿到有关论证方法知识的学习中去。逻辑推理包括归纳推理、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它们分别与例证法,引证法和类比法是相通的。要通过例证法的教学,让学生先能够从论点出发找出典型事例的依据,再以这些事例为前提进行归纳推理,以推出所要证明的论点即结论。要通过引证法的教学,让学生先能够从论点出发找出一般性的原理依据(如经典性的言论、公认的原则、公理、格言等),再以所确定的原理为前提进行演绎推理,以推出所要证明的论点即结论。要通过类比法的教学,让学生先能够找出与所论证的事物相类似的另一事物,然后进行类比推理,以推出所要证明的论点即结论。如果我们将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学生就既学会了论证的方法,也提高了推理的能力。
(2)要把抽象推理的方法和辩证推理的方法结合起来。
形式逻辑思维运用的是抽象推理的方法,辩证逻辑思维运用的是辩证推理的方法。关于这两种推理的联系和区别我在《语文思维培育学》一书中已讲了,在这里我想再举个例子作些说明。先看下面这个辩证推理: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社会中的一切事物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中的一切事物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可见,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但是,各种对立统一的具体形式,又是很不同的。
这是一个辩证归纳推理。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辩证推理和抽象推理在思维走向上是一致的。无论抽象归纳推理还是辩证归纳推理,都是由个别事物为前提推出一个对整类事物带有普遍意义的结论,它们的思维走向都是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无论抽象演绎推理还是辩证演绎推理,都是由一类事物都具有的某个一般性的前提推出某个具体事物也具有这种一般性的结论,它们的思维走向都是由一般到个别,由抽象到具体。二者的主要不同,在于抽象推理是撇开推理的内容,着重考虑推理形式结构的正确性;而辩证推理则在考虑形式结构的同时必须考虑推理的内容,而且内容必须能够反映事物的辩证矛盾。
正因为辩证推理和抽象推理存在着这样的关系,所以针对中学生还不易掌握辩证推理的情况,我们最好能将二者结合起来。在总的要求上,应该让学生掌握抽象推理的形式,如要反映事物的辩证矛盾,则可借助抽象推理的形式赋予辩证的内容。在具体训练上,抽象推理应注重推理形式的训练,让学生掌握从个别到一般和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方法;辩证推理应注重内容的训练,让学生能够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分析问题,形成辩证的前提和结论。
(3)要教学生遵守形式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的规律。
遵守思维的规律,应该贯穿于整个议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尤其在推理论证过程中更应该注意这个问题。我们知道,形式逻辑思维的规律有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教学生遵守这几个规律,就是要保证整个推理过程思想上的确定性、无矛盾性、肯定性和论证性。以充足理由律为例,它一是要求推理过程中理由要真实,不能出现理由虚假的情况。由于学生有时缺乏相应的知识或是粗心大意,都会造成理由虚假的情况而导致推理的失败。二是要求推理的理由必须与论题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否则便不能以所述的理由证明论点。由于学生还缺乏论证的逻辑性,因而有时单看文中所举的论据是真实的,但它与论题之间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以论据证明不了论点。像这些问题都应该根据学生作文的实际给予具体的指导和纠正。
辩证思维的规律有对立统一思维律,量变质变思维律、否定之否定思维律和辩证的充足理由律,教学生遵守这几个规律,就是要保证推理过程中在思想认识上保持思想同一性和确定性的同时,又能够具有思维的灵活性和辩证性。根据这四条规律的内在联系和中学生思维发展的实际,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是要学生能够遵守对立统一思维律。这个规律是指在辩证思维过程中,思维是在对立统一中思考问题、把握对象的,是思维的内在矛盾推动着思维的运动和发展。为了让学生能够遵守这一规律,一是要教学生学会全面地看问题。既要看到矛盾肯定的、主要的、正的一面,也要看到否定的、次要的、反的一面,这样才能全面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如果不能全面地看问题,就会出现片面性的、以偏概全的错误。二是要教学生学会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所谓联系的观点,就是必然从事物的普遍联系中去分析事物,不仅要看到矛盾着的各个方面,而且要看到各个方面的联系和统一。否则,就会出现孤立地看问题的错误。三是要教学生学会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即应该从发展上去揭示事物的矛盾运动,不仅要看到事物存在的稳定性,更要看到事物发展的变动性。否则,就会出现静止地看问题的错误。在作文训练中,要结合学生的实际,锻炼学生全面地、联系地、发展地看问题的能力,克服片面地、孤立地、静止地看问题的毛病,这是培养学生辩证推理论证能力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