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错误执行造成当事人或案外人损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内设国家赔偿办公室,是国家赔偿的内部业务承办机构,并对外以人民法院名义作出决定。
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可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还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执行人或案外人等有利害关系的人,对执行有异议,填写执行异议书递交至法院。
二、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填写申请执行书,递交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1、立案审查,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在债务纠纷案件中,被告人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的后果,如果被法院强制执行,作为被执行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申请再审。如对执行没有异议,则应当配合执行人员查封冻结财产,主动的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