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劳动合同一年内未签订,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劳动合同期限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一年,故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只能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自2010年10月23日起已视为与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应该与你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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