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及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合同中的原设计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 4、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6、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二)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业主原因:工程规模、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的变化,以及工期改变等合同内容的调整; 2、设计原因:设计错漏、设计调整,或因自然因素及其他因素而进行的设计改变等; 3、施工原因:因施工质量或安全需要变更施工方法、作业顺序和施工工艺等; 4、监理原因:监理工程师出于工程协调和对工程目标控制有利的考虑,而提出的施工工艺、施工顺序的变更; 5、合同原因:原订合同部分条款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结合实际修正和补充; 6、环境原因:不可预见自然因素和工程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工程变更。 (三)工程变更审计 1、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审计就是审查工程变更是否客观存在,是否存在虚假变更。通常虚假变更容易存在于隐蔽工程中,因此审计人员应通过仔细审查核对工程记录文档、审批文件或参与重点工程的验收过程等方法来检查验证,取得审计证据。 2、当工程变更确实客观存在时,就需要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进行审计。必要性审计主要审查变更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为非变更不可的情况。必要性审计有利于发现承包单位低价中标后为增加结算金额恶意串通增加变更的目的。 3、工程变更的合规性审计主要检查工程变更是否按企业内部规定程序进行,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是否存在先干后补审批的现象。 4、审查工程变更费用的合理性 (1)审查结算价格中是否扣除变更前内容的费用,防止同一部位、工序重复计费,只增加费用,不减少费用。 (2)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结算单价是否有依据,方法按审查工程量的方法开展。 二、审查工程签证 (一)什么是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补偿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工程签证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费用签证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不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由非乙方原因需要增加临时设施的;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合同规定允许计取价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及其他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二)工程签证的办理原则 1、事先变更原则:不管是设计缺陷与错误、现场施工还是客户要求引起的变更,均应在需要变更的工程部位施工之前进行变更,避免返工、浪费成本和影响工期,否则,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书面变更原则:不允许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口头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变更。 3、遵守法规原则: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凡涉及工程结构、消防及项目规划方面的变更设计,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拟定,或由公司相关部门拟定后报设计单位审核。原则上,此类变更未经设计单位盖章不可进入实施,若因特殊原因设计单位无法立即盖章但工期要求较紧时,可与设计人员电话或口头沟通后下发《设计变更临时通知单》提前实施,并由责任部门在口头沟通后5日内补办盖章手续;景观、装饰专业是否需设计单位盖章,由设计部确定。 4、集中备案原则:各类签证在项目部的归档。 5、完工确认原则:变更实施完成后,项目部必须在变更文件上确认,避免重复计算或变而不做、少做。特别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公司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实并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施工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6、一单一结原则:变更实施完成并确认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对该变更进行费用结算,于5日内报送项目成本审核并汇总。 7、准确计算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并套用合同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只能签证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8、实事求是原则:无法套用合同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证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9、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由回收单位出具证明。 10、现场跟踪原则: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凡是费用数额较大(具体额度由业主根据工程大小确定)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承包商应提前通知项目工程师、现场监理人员及成本人员一同到现场查验。 (三)工程签证审计的重点 1、现场签证真实性的审计就是审查现场签证是否客观存在,是否存在虚假签证。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偏低或管理松散、监理单位、第三方咨询单位的不负责任,或者某些不正当交易的存在,都可能导致虚假签证通过层层控制而得逞。 2、审查是否存在因承包人责任导致费用增加而办理现场签证,是否存在合同已包含费用办理现场签证。 3、审查现场签证是否按企业内部规定程序进行,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权限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后补审批的现象。 4、审查签证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结算单价是否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