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评

广州民事律师-收养的孩子亲生父母可以要回去吗?

时间:2022-11-01 22:06:54 热评 我要投稿

问:广州民事律师-收养的孩子亲生父母可以要回去吗?

律师解答:

收养的孩子亲生父母可以要回去吗?

亲生父母不可以随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孩子,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要解除收养关系要回子女须具备法定的条件: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解除。养子女8岁以上的,应当征求其本人的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养的孩子需要赡养亲生父母吗?

收养的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因为从收养关系成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就拥有了法律规定的抚养、探望和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成年后,对尽了抚养义务的养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和子女间等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即使是收养的孩子也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收养的孩子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其他人还看了:

★ 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具体有什么

★ 逃避追缴欠税罪如何量刑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