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海”是地球上一片特别的水域,其水面低于海平面28米左右,空气温暖湿润,海风吹来一股咸湿的气息。在里海边散步休息绝对是种绝妙的享受,海面很平静,远方有货轮的灯光缓缓滑过,偶尔有渔民归来,当地人喜欢在海边徜徉或席地而坐,这个咸水湖,阳光下蔚蓝的湖面与大海一样美丽。然而,岁月静好下却蛰伏着汹涌的暗潮。
就在上月8月12日,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俄罗斯、土库曼斯坦、伊朗5个沿“海”国家总统在哈萨克斯坦西部城市阿克套签署了《里海法律地位公约》,该公约宣称,里“海”将不是海也不是湖。消息一出,瞬间颠覆了我们对其“世界第一大湖泊”的传统观点,然而惊愕之余,人们的疑惑随之而来,“非海非湖”?难不成是池塘?里海的“正名”之路为何如此艰难?
今天的文章,就让我们带着疑问与不解,探寻里“海”“海湖之争”背后的秘密。
『海湖之争
有史以来,这个资源丰富的盆地就被其周边的居民视为经济基础。里海盆地还拥有独一无二的物流运输、旅游、娱乐潜力,最重要的是,它还蕴藏丰富的油气资源。
1991年苏联解体之前,整个里“海”一直处于苏联和伊朗形式上的监管之下,其实,里“海”只受苏联管辖。1991年苏联解体后,沿里“海”国家增加到了五个—阿塞拜疆、伊朗、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土库曼斯坦,其结果就是这些国家面临着有效合作共享一片水域的挑战。
五国出于保护自己的权益的意图制造了许多问题,其中不仅有各国扮演的政治角色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扮演的法律角色问题。
沿里“海”国家进一步友好合作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其法律地位。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显著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原因,苏联时期“法律地位”并不是日常生活中的流行主题,其实用性也要加个大问号。然而,新沿“海”国家的出现和油气资源生产的“繁荣”,新一代学者开始将其注意力转到快速发展的“法律”问题上。当里“海”渐渐变成沿“海”国和外来势力的一个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及地缘战略利益节点时,其形势变得更加严峻。
对沿“海”国家来说,将里“海”明确定义为“海”是个待定问题,首要原因就是他们在这片水域资源财产的划定。由于地理位置和利益的不同,关于法律地位的商议从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独立延伸到了现在。尽管沿“海”国家出席了许多双边或多边高级会议,他们却没有在里“海”法律地位问题上达成共识。
2018年8月12日,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俄罗斯、土库曼斯坦、伊朗5个沿“海”国家总统在哈萨克斯坦西部城市阿克套签署了《里海法律地位公约》,为里“海”沿岸5国今后分割“海”底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以及在各领域加强合作奠定法律基础。根据该公约,里“海”将不是海也不是湖,而是“混合了湖泊和海洋”的拥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水体。
这次会议实际上还是没有对里“海”法律地位作出明确界定,因为对于“海”底油气资源分割问题,公约并没有明确规定各国应该如何分割,而是强调里“海”资源将由相邻国家根据国际法准则通过谈判进行分割。
但公约规定,非里“海”国家不得在里“海”驻扎军队,沿“海”国家不得提供本国领土给第三国从事危害其他里“海”国家的军事行动;非里“海”国家舰船不得进入里“海”;里“海”国家在里“海”进行军事建设时需考虑其规模的合理性及其他沿“海”国家的安全利益,以使里“海”各国驻扎的军队规模保持平衡。
这就 杜绝了美国在里“海”沿岸建军事基地的可能,并形成了一定程度的 秩序,从而 有助于里“海”地区的 和平。
『历史上里“海”的国际法律地位
里“海”国际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扎根于古代,这片水域的历史资料最早可以在希罗多德等古代著名历史学家的著作中找到。稍后的历史著作要追溯到8-11世纪阿拉伯哈里发国在此地利益的增长。但必须指出,这片地区在基督教俄国或里“海”南部伊斯兰教出现之前是重要的文明中心。尽管里“海”南部被阿拔斯王朝占领了,也未能将该地区9世纪存在的琐罗亚斯德教小王国彻底压制,其文化遗产一直保留到了今天。
然而,自9世纪起,俄国也对该地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在蒙古入侵前的10-13世纪就已向里“海”地区输送兵力了,蒙古人走后,俄国回转势力并于16世纪对该地区重新产生浓厚的兴趣,整个16-18世纪,俄国人都在攻打里“海”,与波斯伊斯兰国家互争雄长。1722-1723年,著名沙皇彼得大帝打败了波斯国家,俄国完全占领了里“海”。
1828年俄国占领了阿塞拜疆并于19世纪后半期占领了土库曼斯坦。二战后的苏联甚至短暂控制过伊朗北部。所以,苏联时期,俄国基本上完全控制了里“海”。
有趣的是,俄国为了扩大里“海”的地域,用法律条约界定过里“海”的范围。如1732年《拉什特条约》将从伊朗占领的一定领土资源划给了俄国,俄国在里“海”、阿拉兹河和库拉河上贸易航行自由;1813年的古丽斯坦条约承认了俄国对波斯领土的进一步占领。这些条约在俄罗斯——波斯缔结友好条约前一直起着作用。1921年俄罗斯—波斯条约是俄国新建立的共产主义政权缔结的,对伊朗相对公平一些。
『难以定义
很明显,苏联时期里“海”的国际法律地位问题是不明确的。当新国家出现在该地区时,解决关于渔业、大陆架和海洋勘探以及水域能源开发的问题就更难了。海床所有权是个尤其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虽然现在大多数堪明且易挖掘的油气资源都坐落于“海”岸,但新技术的获得和使用有可能使远离岸边地区的资源也被开发出来。这就是界定里“海”性质非常重要的原因。
『假设
如果将里“海”定义为海,内外因素都非常令人瞩目。首先,根据国际法和一般科学,里“海”明显不符合“海”的地理条件,它看起来更像个内陆湖。
其次,如果用海岸线等距的海洋法来决定沿“海”国家的经济范围,哈塞克斯坦无疑会成为最大的赢家,因为它会获得里“海”约29.9%的领土;阿塞拜疆也会获得约20.7%的领土;土库曼斯坦会获得19.2%的领土。这三个国家无疑希望如此划分,但俄罗斯只能获得15.6%的领土,伊朗仅仅能获得14.6%的领土。
俄罗斯肯定倾向于将里“海”定义为湖,并认为这是俄罗斯在该地区保持主导地位的方案,因为它可以保持自由贸易通航权,阿塞拜疆、伊朗、土库曼斯坦在里“海”南部的争议也将帮助俄罗斯从中亚向欧洲输送石油。如此划分显然对伊朗最不利,所以伊朗强烈地想将里“海”定义为湖,并搬出了某些与俄帝国缔结的条约。
如果将里“海”定义为湖的话,那么每个沿“海”国家都会获得距海岸15海里作为矿产勘查的领土,另有10海里用作捕鱼,里“海”所有资源都要被5国瓜分。此外,任何影响里“海”的重大决策,如修建油气管道,首先要被所有沿“海”国家同意。像欧洲、土耳其、美国等希望在此地获得利益的外部国家也会想方设法的插手里“海”事务。
除上两种观点外,西方学者认为里“海”应当是片共管区,这个概念意思是一个或多个国家在一片特定区域具有平等的政治和法律管辖权,他们认为里“海”不需要强制性法律,沿“海”国家可以相互缔结条约来界定里“海”的边界。这也正方便西方国家与里“海”沿岸各国达成协议,从而获取石气资源利益。
『最佳方案
湖或海争论的结果将极大地影响未来从中亚到其他各地的油气管道运输,并对能源政策的实施和地缘政治产生极大影响。水域界定的缺乏曾导致油气所有权方面的许多争端和军事对峙,在里“海”所有权协议明确达成之前,该地区发生军事冲突的可能完全是有的。
最受欢迎的理论——将里“海”定义为湖应该是最切实际的,抛开地理上多次证明里“海”是无法达到世界海洋范围的封闭水体不说,其部分周边国家和外来势力也不允许里“海”成为海。因此,湖的身份应当被用作里“海”未来国际法律地位的基点。
总之,明确界定里“海”国际法律地位将会成为所有沿岸国家以长久发展为目的而和平共处合作的重要一步。未来法律地位的恰当形式将成为决定里“海”未来多边关系的基础,并将不可避免的成为国际法实施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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