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房地产的发展历程,“拆迁”绝对称得上是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
作为中国房地产史上不容忽视的时代烙印,拆迁曾让一大批普通人,逆天改命成为百万千万富豪。在北上广深这类寸土寸金的城市,有些土著居民,凭借着拆迁,甚至获得了上亿的资产。
为什么说“拆迁”具有争议? 因为它一方面,改善了千千万万条件恶劣家庭的居住环境。据统计,过去十年,棚改拆迁政策,累计帮助全国超1亿破屋烂院、危旧住房居民“出棚进楼”;
另一方面,拆迁一夜暴富,也像一面镜子一样,照射出了人间的丑陋百态:有的家庭因拆迁款分摊不均,亲人从此变仇人;有的子女为了父母的拆迁款,不惜铤而走险;也有人德不配财,拿到巨额拆迁款后,肆意挥霍,最终家破人散;更有一些人固守土地,成了与城市发展格格不入的注脚,钉子户……
正因为此,从2017年开始,网络上就不断有人建言“停止拆迁”。当然,原因也不止于此。总结起来还有其他三大原因:
第一,拆迁易拉动房价上涨,不利于房地产大局的稳定。尤其是三四线城市,2016-2018年这一轮房价普遍补涨超过50%,棚改拆迁起主要拉动作用;
第二,棚改货币化补偿政策,让很多城市债务进一步上升——有些地方借棚改之名大肆违规发债,目的就是为了借更多的低息贷款;
第三,拆迁一夜暴富,挑战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拉大了贫富差距。“拆迁户”、“拆二代”躺着就有花不完的钱,还能当包租公,继续收租。相比之下,很多埋头苦读十数载的学子们,却要为一套房子的首付款劳碌半生。曾经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但有人靠着拆迁,就成为了人生大赢家。
今年以来,网络上就充斥着“拆迁全面停止了”的消息。更有专业人士解读称,随着2022年旧改工程的全面推进,拆迁已经在2021年底彻底退出房地产历史舞台。要不了多久,“拆二代”、“拆迁暴发户”这些特殊时期创造的新名词,也会一同烟消云散。
事实真的如此吗?拆迁真的全面停止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无论是从政策层面看,还是从各省市的实际情况来看,拆迁都没有停止。
首先,政策层面,关于拆迁的最新规定是2021年8月底住建部出台的《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通知文件。该文件虽然主要涉及“城市更新”的内容,但对于拆迁,还是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一是,坚持“留改拆”并举;第二是,未来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并对拆迁范围做了详细调整: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以笔者所在的合肥庐阳区为例,2020年全区纳入拆迁的总建筑面积是35万平米。其中某板块一次性拆迁了片区内的9.3万平老旧建筑。如果按照2022年的政策,这9.3万平米的建筑,最多只允许20%的比例划入拆迁,即拆迁的建筑面积不能超过1.86万平米。
看明白了吗?也就是说按照“新规”,一次性纳入拆迁但范围缩小了。相较于以前的收回地方的棚改拆迁审批权限,新规显然更精准打击了违规超额拆迁。显然更真正做到了“防止大拆”。
其次,从各省的实际情况来看,拆迁也没有停止的迹象。 以河南省为例,在2022年1月21日下发《关于下达全省2022年城市棚改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建设计划的通知》文件,其中明确提到,“本次下达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127个,计划新开工安置房106913套……”,“本次下达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已列入国家计划,同时也作为各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计划任务,所有项目应于2022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
再比如江西省,从江西省住建局网站公布的通知来看,江西省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为7.91万套,基本建成任务为33842套。其中:城市棚户区6833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946套、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152套、国有垦区危房9651套。
再比如一线城市北京,拆迁仍然在如火如荼进行。2022年4月18日,北京发改委发布消息,丰台区某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得核准批复,总投资超25亿。从公布的文件来看,内容涉及征收、拆迁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综上所述,已经证明了网络上传播的“2021年底拆迁已经全面停止”的言论是错误的。但有一点很多人都理解是正确的,那就是棚改拆迁的步伐变慢了, 尤其是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这几个前几年的拆迁大省,2021年、2022年,都整体收缩了棚改计划。比如安徽省,今年的棚改总规模,较去年下调了5.3%。拆迁规模收缩了,那么自然旧改的比例就提升了。
那么问题来了,未来哪些房子还会纳入拆迁呢?从住建部副部长黄艳2021年8月21日旧改会议上、2021年底在住建部大会上的讲话透露的消息来看,未来有三类房子将会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批之后继续全拆重建。
第一,危房。 这没什么好说的。这住建部“防止大拆大建”通知文件中有明确提到,老房子经鉴定后属于危房的要一律拆除。这里透露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危房”不是随便定义的,也不是谁都能定义的,需要专业机构出具专业的危房鉴定报告,符合条件的才称得上是“危房”;二是,一旦被定义成危房,就会面临拆除重建,具体的拆迁安置工作,需要当地相关部门走流程申请审批通过后才能执行;
第二,阻碍城市发展规划的房子。 顾名思义就是,这城市发展道路上“挡道”的房子。比如某个片区计划新建一所图书馆,但选址最合适的地块上面依旧有几栋独立的老民房。这些房子就需要拆迁。房子里的居民也需要拆迁安置。按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会对这类房子进行拆迁补偿清算。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标准都是按照周边小区的均价计算。
大城市里这种情况很普遍。但殊不知,其实很多小县城,也存在这种情况。比如修高铁、修高速时,涉及到占用乡镇民居等。这时候,同样需要拿出拆迁安置方案,对征用土地的居民进行合理的补偿。
第三,大城市黄金地段的老破旧小区。 这里有三个关键词。1、大城市,基本上是全国头部30城,包括四大一线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省会城市,以及都市圈核心城市;
2、黄金地段。前些年兴起的造城运动,主要集中在新城区、边远的郊区,主要原因是这些地方的土地价格低,易拆迁易开发。但经历大规模开发后,新城区的房子已经严重供大于求。而且很多城市由于过度摊大饼,新城区发展乏力。很多开发商在新城区都积压了大量库存。所以未来拆迁将回归以主城区的黄金地段为主。黄金地段意味着稀缺,拆迁价值高,利润高,开发商也更愿意接手;
3、老破旧小区。所谓“老破旧”其实还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不具有旧改价值和低容积率。根据新规,符合旧改条件的,一律旧改为主。而之所以要求低容积率,实际上也是拆迁价值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