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最早出现于宋代,是古代妇女传统习俗的极端发展。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
大量史料证据证明宋朝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
《周礼.天官冢宰》:屦人掌王及后之服屦。为赤舄、黑舄、赤繶、青句、素屦、葛履。辨外内命夫命妇之命屦、功屦、散屦。可见男女之屦形制是相同的。
《南唐书》上说,五代南唐李后主皇后小周后手提金履,划袜潜来,手提鞋子,脚穿袜子而行,不是缠足。
缠足不是源自五代南唐的窅娘。原因:一、在时间上是中断的,因为窅娘是在五代,当时没有引起人民效仿,北宋初年也没有发生缠足现象;二、窅娘是供人玩乐的舞女,地位低下,在当时的社会情形下,其所为不会被人效仿。《闻见近录》云:宋神宗开颖邸,时近侍以弓样靴进,韩维曰:王安用舞靴。可见当时社会对于舞女的贱视。三、南唐是被北宋所灭,李后主降宋,后被宋太宗毒死。这样一个身家性命都不能自保的亡国之君,其所为是北宋人不屑仿效的。四、窅娘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这种形状与宋代的束足纤直完全不同,又无史料说明两者之间有嬗变关系。五、窅娘缠足,只是在歌舞时偶加勒束,并非从小如此的永久行为,而且真正的缠足与舞蹈之道是相违背的。张邦基《墨庄漫录》中说妇人缠足,始于近世。从《墨庄漫录》记载的内容看,可以确定张邦基是两宋相交时期的人,书成于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以后。北宋建立于公元960年,《墨庄漫录》成书年代在北宋成立后近二百年。因为尚无发现北宋初年有缠足,所以张邦基《墨庄漫录》中说妇人缠足,始于近世 的近世是指北宋的某个时期,但不会是北宋之初。五代窅娘不是缠足的起源。
从古代诗文中也可看到当时是不缠足的。谢灵运诗可怜谁家妇,缘流洗素足,陶潜赋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李白诗一双金齿履,两足白如霜,韩愈诗一婢赤足老无齿,说得都很明白。《唐诗纪事》说:段成式光风亭夜宴,妓有醉殴者,段成式赋诗纪事,有掷履仙凫起,扯衣胡(蝴)蝶飘之句,脱下鞋履掷击他人,不会是缠足。《郡阁雅谈》引五代刘克明蒲鞋诗,吴江江上白蒲春,越女初桃一样新,才自绣帘离玉指,便随罗袜步香尘。石榴裙下从容久,玳瑁宴前整顿频。今日高楼鸳瓦上,不知抛掷是何人。指出此诗通篇咏妇女蒲鞋,而从未涉及纤足之状
过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是因为它以人工的方式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
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风俗开始于北宋,兴起于南宋。[9]五代以及之前的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7]宋代文人苏轼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文人们甚至总结出了小脚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这种审美心理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明末清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由于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他竟将小脚的玩法归纳出了48种之多。如:闻、吸、舔、咬、搔、脱、捏、推等。可以说,在古代小脚是女人除阴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坑时破土的锹锄之类的说法。
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便于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就如同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了贞操带。而实际上,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天足的女人。也有人说缠足是为了使女人在行走时必须绷紧大腿根部的肌肉,于是保持阴道的紧窄,从而让男人获得更大性快感。
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习俗的形成,如赛足会,就是女人们在农历六月初六这天,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小脚,以博得好评为荣。
发展
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
缠足,在历史上也曾被禁止过。清朝曾多次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但直到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乡村的缠足之风才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有一双被称为解放脚或半裹脚的妇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已几乎不见了。缠足的消亡,显示了妇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了中国已从传统走向现代。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窅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窅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至于三寸金莲的三寸有极言其小的含义。其实并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考缠足起于五代时期(公元960年前后),并一直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前后,这期间不知更换了多少朝代,各个时期的度量衡也不尽相同,如果说一定要三寸,那么,要哪个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问题。缠足是纯粹的民间行为,它是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并没有严格的尺度。足的大小观念在女性群体中的比较中产生,当然有愈缠愈小的趋势,以至于有小于三寸的小脚,但这绝不是主流,因为这样的小脚几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说这是一双废脚。所以是不足为训的。当时公认的标准是:脚缠得小而又能走路方为美足,这样的小脚一般在三至四寸之间(10-13.2cm)。
现代还有人把三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金莲,把四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银莲,五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铁莲,这实在是毫无根据的杜撰,而且甚属滑稽,与正统的缠足民俗相去甚远。事实上,一个女子,只要双足缠成尖形并且四趾弯向足底,就一律称之为金莲,至于金莲的大小则另有别论。这才是缠足民俗的本原含义。
错误的审美观三寸金莲属于古代的审美习俗,它源于女子以脚小为美的观念。女子到了一定年龄,用布带把双足紧紧缠裹,最终构成尖弯瘦小、状如菱角的锥形。双足缠好后,再穿上绸缎或布面的绣花的尖形小鞋(弓鞋),此即为三寸金莲。
实际上,三寸金莲仅属于书面用语,日常语言中常用的则是小脚(南方),或小脚儿(北方)。有些文章或报道把女子缠足后所穿的小鞋(弓鞋)也称作三寸金莲,这是不对的。三寸金莲实际上就是经过缠裹后的尖形小脚,但由于这样的尖形小脚又是时刻不离所穿的弓鞋的(睡觉时换上睡鞋,也是一种软面小鞋),所以也可以把三寸金莲看作是尖形小脚与弓鞋的复合体,但无论如何,单纯把弓鞋称作三寸金莲显然是概念上的错误。
也有人把缠足女子所穿的弓鞋称作莲鞋,这也是不对的。莲鞋这一称谓仅仅是现代某些个人的叫法。自五代起至清末的大量的书中并无这样称谓的记载,所以并不公认,故尔这样的称谓也应摒弃,而以弓鞋绣履或弓鞋绣履为正名。在日常用语中则称之为小鞋或小脚鞋。这种鞋子的南北风格迥异,北方的鞋粗犷大方,以山西大同为代表;南方以浙江绍兴为代表,工艺好,造型新颖,每个地方的鞋子式样于绣花纹饰都有变化,但表现出来的民间情趣却是相似的。凡是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地方,其绣花也必定精巧繁复,材质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