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粮”,又称“供养”,因所收粮食供清真寺经学师生食用,故 名。旧时回族经堂教育,师生日常食宿费用一般由各清真寺教坊所
属穆斯林群众自愿捐供。每年夏收及秋收后,各农户依收粮多寡及 家庭经济状况施散数量不等的新粮,由清真寺统一保管、分配。不足 部分则由“主麻乜贴”补充。也有的地方以穆斯林群众轮流管饭的办
法去实施供养,亦称“传饭”。
“学董”,亦称“社首”、“社头”。指清真寺寺坊管理机构的负责 人,相当于现今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主任.,负责聘任阿訇、筹集
经费、管理寺产、办理丧葬、筹划节日宗教活动及其他公益等事宜。 经寺坊穆斯林协商推举产生,多由地方有影响又有一定经济实力的 人担任,以承担清真寺的部分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