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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民事律师-抚养权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吗?

问:厦门民事律师-抚养权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吗?

律师解答:

抚养权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吗?

判决抚养权的时候要不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主要是取决于孩子多大了。如果孩子还小,不满八周岁,那么判决抚养权时就不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的;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了,那么这个时候判决抚养权是要考虑到孩子的意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权归谁孩子就跟谁吗?

并不是说抚养权归谁,孩子就要跟谁的。虽然在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时候是这样的,但是在之后,如果抚养方出现了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那么这时即使有抚养权,另一方也是可以把孩子要回去的,因为抚养方已经不能够保证孩子的成长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抚养权会不会重新判?

一般的情况下,在法院已经判决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是不会在重新判决的。除非另一方发现了新情况或新证据,足以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法院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重新判,毕竟法院判决的原则还是为了孩子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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