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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

时间:2022-10-29 20:41:16 热博 我要投稿

一、借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

借款人应当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民间借贷民事纠纷,借款人可以主动向法院起诉,要求在法律允许的利率范围内偿还出借人的本息;若是出借人因此对借款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危险或者人身言语攻击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时,借款人可以到公安机关依法举报并寻求保护。

借款人借高利贷并不需要全部偿还,只偿还本金及法律允许的利息即可。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二、借条书写注意事项是什么?

1、准确书写姓名

出具借条时一般借款人会署名,这是常识,但是有些人有学名(大名)、乳名(小名)、字、号、绰号,还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条作为表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法律文件,署名应当准确、规范、严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签署。作为出借人对借款人的署名应当高度重视,一般稳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可能有些人觉得这个建议小题大做,但真正发生争议时可以省却不少麻烦。本人曾代理一个案件,借款人的名字为同音字,读音相同用字不一样,借款人后来否认自己有这笔借款,也否认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后只能提起笔迹鉴定,费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条上对出借人的名字也应当准确,本人代理的一个借贷案件,由于借条上出借人的名字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户籍室,要求出具证明为同一个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况,不同意出具证明,要求到居委会开证明再到派出所盖章,绕了许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两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备无患。有些人在经济状况恶化后会利用假离婚来逃避债务,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况、该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认可欠债。

2、明确约定利息

个人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对借款是否计算利息含糊其辞,为今后纠纷埋下了隐患。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往来上亲朋好友之间更应当明明白白,这样反而更有利于长久保持情谊。因此,借贷时应当明确借款有偿无偿,有偿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月息还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还是提前分段支付。这些情况都要在借条上约定清楚明确,才能避免以后发生纷争。一般民间借贷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据法律规定,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六。

3、借款期限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3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3年内及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生活中常见情况是出借方进行过多次口头催促还款,但由于没有保留书面证据,一旦面临诉讼时在时效上就存在重大的举证风险。其实有一个办法可以轻而易举解决这个问题,即“新桃”换“旧符”,如果在催促还款时借款人暂时无力清偿借款,可以在诉讼时效将要届满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以新借条换取旧借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时效届满问题。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但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4、提供担保

如果借贷数额巨大,为确保借款资金安全,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担保有物保和人保两种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当然要经过同意)的财产担保(一般为不动产),这样就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比较麻烦。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友在借条上签字作保。担保应当使用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尽量拉长一点,不能短于借款还款期限。一旦发现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丧失还款能力,应当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以防止保证期间届满,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致使担保落空。

在当代的社会,借款的时候需要书写借条,借条当中可以约定利息,虽然说利息是属于双方当事人自由地决定的,但是利息如果约定的过高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涉及高利贷,法律当中对于高利贷的利息也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