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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对方已经立案, 刑事是否还要追诉期限

时间:2022-05-30 09:22:36 热博 我要投稿

问:刑事案件对方已经立案, 刑事是否还要追诉期限

律师解答:

不存在,起诉期限如下:1。法定刑不满5年的,超过5年不予起诉。2、法定刑不满10年的,超过10年不予追诉。三、有期徒刑10年以上,超过15年不予追诉。四、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超过20年不予追诉。认为必须追诉的,层报最高审批。(以上法定刑是指法定最高刑,不是判决刑)此外,还有不受起诉期限限制的情形:1。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二、被害人提出控告,公安检查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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