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由于不愿支付养老保险金补偿金,华奈制衣有限公司将职工曹女士告上了法庭。平谷法院日前判决制衣公司败诉,赔偿曹女士养老保险补偿金1万余元。
去年11月30日,曹女士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其所在的制衣公司支付养老保险补偿金1.3万元。曹女士说,她于1999年5月至去年3月8日在该制衣公司工作。在此期间,制衣公司没有给她缴纳过养老保险费。今年1月28日,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要求制衣公司向曹女士支付养老保险补偿金12848余元。制衣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将曹女士起诉到了法院。
虽然制衣公司称,养老保险已经以补贴形式,每月随工资直接支付给曹女士,但却没有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女士与制衣公司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因此制衣公司应为曹女士缴纳养老保险,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由于在曹女士工作期间,制衣公司没有为她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法院判决制衣公司赔偿曹女士的养老保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