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代理人(Underwriting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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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根据委托书的授权,代理所规定的限额以下的各种承保业务。不在委托书规定的范围内的承保业务,均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后方可接受。承保代理人一般可以办理如下业务:
(2)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含义
(4)接受损失通知书等事项
承保代理人一般无权签发保险单,但经保险公司特别约定的除外。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根据代理业务量给予代理劳务费。
劳合社的承保人按承保险种组成不同规模的组合,即承保辛迪加。组合人数不限,少则几十人,多则上千人。每个组合中都设有积极承保人,又称承保代理人。由该承保代理人代表一个组合来接受业务,确定费率。劳合社承保代理人在劳合社内不参与任何风险承保活动,仅是指导保险业务,管理保险事务的人。分为会员代理人和管理代理人两类。会员代理人接受并办理凡与辛迪加成员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务,但不管理辛迪加。管理代理人的职责是管理辛迪加事务,缮制纪录,聘用职员,管理保险费信托基金等。总地来讲,就是督察辛迪加按照劳合社的要求经营。劳合承保代理人不参加承保活动,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有辛迪加成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