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经济一体化(Perfectly Economic Inte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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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经济一体化是经济一体化的最后阶段,即经济一体化的最高级形式。它除具有经济联盟的特点外,各成员国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方面实现了完全的统一,各成员国之间完全消除商品、资金、劳动力等自由流通的人为障碍。 在这个一体化组织内,各成员国的税率特别是增值税率和特别消费税率基本协调一致;它建立统一的中央银行,使用统一的货币;取消外汇管制,实行同样的汇率管理;逐步废除跨国界的金融管制,允许相互购买和发行各种有价证券;实行价格的统一管理等等。完全经济一体化组织一般有共同的组织管理机构,这种机构的权力以成员国的部分经济决策与管理权限的让渡为基础。 此时的一体化已经从经济联盟扩展到了政治联盟。目前欧盟正在向此形式迈进。
下面,用表格来比较一下几种经济一体化形式的异同:
特点形式 | 减少彼此间的贸易壁垒 | 取消彼此间的贸易壁垒 | 共同的对外贸易壁垒 | 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 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 | 由中心机构决定共同的货币、财政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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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区 | 有 | 有 | 无 | 无 | 无 | 无 |
关税同盟 | 有 | 有 | 有 | 无 | 无 | 无 |
共同市场 | 有 | 有 | 有 | 有 | 无 | 无 |
经济联盟 | 有 | 有 | 有 | 有 | 有 | 无 |
完全经济一体化 | 有 | 有 | 有 | 有 | 有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