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lobal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G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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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行业分类系统(GICS)是由标准普尔(S&P)与摩根斯坦利公司(MSCI)于1999年8月联手推出的行业分类系统。该标准为全球金融业提供了一个全面的、全球统一的经济板块和行业定义。作为一个行业分类模型,GICS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认可,它的意义在于不仅为创造易复制的、量体裁衣的投资组合提供了坚实基础,更使得对全球范围经济板块和行业的研究更具可比性。
标准普尔全球指数家族包含的所有公司都已根据GICS进行行业分类,每一家公司都会被分到一个子行业内,同时自动的归属于相应的行业、行业组和行业板块。
目前有42,000家交易活跃的公司已被分类,若包括交易不活跃的公司,则总数已超过48,000家。已分类的全球股票市场资产份额超过90%。
GICS为四级分类,包括11个经济部门(Economic Sector),24个行业组(Industry Group),68个行业(Industry)和157个子行业(Sub-Industry)。
1998年标普(Standard & Poor)和美林公司(Merrill Lynch)创建了第一个专门为指数基金使用的美国行业分类系统,系统存在一定的缺陷,故此在2000年,摩根斯坦利资本投资公司(Morgan Stanley)与标普公司重新编制了新的行业分类标准,以求与全球经济保持一致,自2002年1月开始标普公司完全执行新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新的标普全球行业分类标准把标普1500指数的成分股分为11个行业部门、24个行业组、68个行业。10个行业部门如下:
标准普尔和MSCI共同将每家公司划分入单一的GICS子行业中,依据标准是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且所参考业务须获得两家公司共同认可。尽管利润是决定其主营业务的重要因素,盈利分析和市场认知也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GICS是按公司来进行划分的。如果一个公司的子公司对其政府申报机构单独递交财务报告,该子公司则被视为独立的个体,并将被独立的纳入GICS分类系统。股票或其他发行物若直接与公司相关联,将与公司一起进行统一划分。
对这些公司的分类,每一年都将进行至少一次重新检验,并将持续的密切关注其经营行为。总的来说,每当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线的重大经营行为发生时,该公司的 GICS分类都会随之调整。每年至少一次的重审是为了确认GICS对某一家公司业务线的定义不会因一系列的小事而改变。
1、为本地市场服务的全球标准
GICS为资产所有者、资产管理者和投资研究专家提供了一个统一标准,使得他们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横向比较。这种优势不但可以帮助外国投资者透视本地市场,同时还可以帮助本地投资者了解境外市场,它更有助于判断股价的波动是地区性的还是全球性的。而且GICS详尽的分类避免了不同性质的公司混在一起的问题。这种四层分类系统帮助在投资组合、指数及衍生产品的创建时的定制性更强,定位更准确。
2、覆盖发达市场和新兴市场
GICS覆盖了全球市场,并由两家世界级指数提供商进行分析比较。由于涵盖了整个市场,而非局限于指数成分股,GICS能为指数和证券投资组合提供更详尽的信息。该标准目前已包括了全球超过34,000家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占全球股票市场资产总额的90%。
3、灵活性
GICS结构的四个层次不但准确地反映了当前全球股票市场的投资环境,同时也能足够灵活的捕捉将来的发展趋势。GICS的八位代码系统能够轻松的随投资环境的改变进行调整。当世界经济发生改变时,GICS的行业板块、行业组、行业和子行业将进行增加或细分。
4、有效的分析工具
使用GICS和相关标准普尔行业指数与数据的投资者,来自股票市场的各个方面,包括资产管理、行业研究、证券组合策略、同业分析以及客户账户报告等部门。GICS帮助市场参与者通过全球统一的标准划分和分析特定的公司组合。GICS全球化的特性吸引了全球的交易所采用该标准,比如多伦多股票交易所 (TSX)、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ASX)以及北欧证券交易联盟(Norex Alliance)以及主要的国际投资组织,比如研究信息交换标记语言组织(RIXML)。目前采用GICS结构进行市场划分的包括买方的证券组合管理者、机构及散户经纪公司、托管人机构、大学、咨询师以及各类数据提供商。
中国证监会《指引》与GICS相比较,前者属于管理型分类,后者属于投资型分类,为了明确两种分类方法在分类上的差异性和相似性,进行循环比较,查看它们在各个级别上相同的分类,并对总体分类相似性进行大致说明。
由于两者在分类的诸多方面有显著的区别,因此在统计结果上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除去统计中的重复项,中国证监会一级分类中约有61%的类别可以在GICS中找到,中国证监会二级分类中约有42%的类别可以在GICS中找到,中国证监会三级分类中只有约11%的类别可以在GICS中找到。因此,从整体上看,中国证监会的行业分类与GICS的分类方法的差异较大。
1、具体分类方法不同对公司进行行业归类时,GICS首要考虑收入,其次考虑利润。
原因:一是收入比利润波动小,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活动;二是大部分公司都提供收入的行业和地区分解数据,但很多公司并不提供利润的行业和地区分解数据。然而,由于公司的价值与利润的联系更紧密,所以利润仍然是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富时全球分类系统(FTSE)主要考虑公司各项业务的税前利润在总利润中所占的比例,并不考虑公司的收入。从可投资性角度而言,同时考虑收入和利润更科学。
2、分类原则有差异GICS更注重产品的市场需求与消费特征,而FTSE尽管已经与管理型分类有了质的变化,但与GICS相比,仍更注重产品的经济性质或生产过程。应该说,注重产品的市场需求在现代社会更能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
3、对行业投资机会的判断不同FTSE以静态的角度看待行业,因而非常注重行业的经济周期敏感性,这是因为如果行业非常稳定,那么其投资机会就仅在于随经济波动而发生的周期性行业增长与衰退。GICS以发展的角度看待行业,认为行业的投资价值在于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应该说,注重行业的发展前景更符合现代投资的需要。由于科学技术以越来越快的加速度发展,新兴行业的出现和成长也越来越快,使得一些新兴行业的投资价值也越来越高。所以,注重新兴行业发展前景比注重经济周期敏感性更有利于判断行业的投资价值。
4、分类标准的层次不同GICS为四级分类,FTSE为三级分类。分类层次的增加适合于对数目很大的上市公司(例如全球数万家公司)同时进行分类,但同时会增加使用的成本和复杂性。稍微简单的分类层次则适合于对单个国家的上市公司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