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P(Asset to P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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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P模式,即资产对个人,是指以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A2P模式的商业逻辑在于,融资租赁企业向平台提出优质债权转让申请,平台对债权进行严密甄选之后将此类信息向投资者发布,普通投资者则可以进行信息选择并进行投资,从中获得投资回报。
所谓A2P,就是把融资租赁业务中形成的融资租赁债权资产(A)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转让给普通投资者(P)。
A2P模式的优势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是对资金流向把控的优势。P2P模式所进行的撮合交易只是形成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对资金的用途没有形成严密的监控机制。而A2P模式因为对接的是债权或所有权,资金的流向是因为融资租赁参与的三方主体(供应商、承租人、出租人)所形成的合同关系而被严格地确定下来。由于供应商、承租人、出租人三方形成的合同关系不可分割,是一个共赢的有机整体,因而使资金的用途变得不可更改。另外,为使资产的处置变得更加安全,出租人还会与供应商签订回购合同,使资产的风险性降到最低。为使出租人的资产权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出租人还会要求承租人缴纳保证金,以防范风险。
其次是完整明确了各方义务。把控风险是金融的第一要务。参与融资租赁的三方主体所签订的合同关系完整地明确了各方义务,促使形成合作共赢的动力,同时因为物权抵押机制、保证金机制、设备回购机制保证了整个交易的安全性。从这个角度上来说,A2P模式中的融资租赁资产抵押要比一般性的资产抵押贷款安全得多。判断互联网金融是否具有风险主要是看其基础性资产,即在交易中出售的是什么资产或权益。A2P模式清晰地凸显物权或所有权作为交易的参与主体,从根本上规避了平台的风险问题。
第三,A2P模式因无缝对接实体经济而具有高成长性。P2P模式中债务人的资金使用方向无法做到有效监管,而可能将资金挪作他用,从而使债权人面临风险敞口。而A2P模式中的资金是直接流入到承租人的生产过程之中,融资的过程就是融物的过程,融资和设备购买是一体化的,从而实现资金流通与企业生产的无缝对接。从这个角度上讲,A2P模式具有无限成长性。
第四,A2P其实是一种O2O模式,即线下融资租赁资产债权的线上交易。P2P平台发展的趋势是去担保化,而A2P模式可以实现真正的去担保化,因为融资租赁模式中有物权抵押,资金权益安全性是通过物权抵押机制获得了保障。融资租赁模式所具有的风险把控机制天然地作为A2P模式风险把控的第一道保障,使A2P平台的风险性降到最低。同时,A2P平台可以剥离担保的原因是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随时可变现价值。
此外,作为A2P模式的核心基础,无论是前端的融资租赁公司,还是保理公司都是受到相关部门的专业监管,有关资质需要前置审批。从基础端再一次为A2P模式提供安全保障。
P2P平台多数为线上中介服务,融资者根据自身需求在线上提出资金需求,平台作为中介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发布。投资者通过平台为这些融资者提供资金,同时获得一定的收益。融资者提出的资金需求,很多时候是用于计划中的项目,或用于未来、还没有实现的商业活动,未来实现过程中也还存在各种未知数。
A2P模式是一种线上线下(O2O)相结合的模式,平台主要是为大众投资者和持有真实债权资产的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搭建信息平台,平台在线下对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该机构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管理团队、信用级别、销售渠道、财务状况、发展战略、项目风险,以及拟交易债权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等等,只有尽职调查结果满足平台风险控制要求的机构,平台才会将其资产放在网上,供大众投资者进行资产交易。
P2P网贷模式主要做的是信用贷款,即个人或者企业只需要工商信息等资料,就可在P2P平台上提出贷款需求,有些贷款缺乏优质资产抵押或有实力的担保机构,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
A2P做的是以真实存在的债权资产为基础的资产交易。首先,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是第一还款来源;其次,融资的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必须对其转让的资产进行100%全额本息保障,作为第二层保障,风险在源头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