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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封样是生产线或班组按照技术工艺文件所生产的第一件产品,是对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要求的检验。
所有涉及所生产款式的生产部门、生产线都是首件封样的对象。如果某一款在三条生产线生产,那么品质管理部门应要求三条生产线都提交首件样,并进行封样。
封样是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的,包括裁剪、印花、绣花、缝纫、锁钉、熨烫、折叠和包装等全过程。对一些难度高、工艺复杂的部位或部件,应附加部件或部位封样。
(1)面辅料是否正确?
(2)尺寸是否在允差范围以内?
(3)做工存在什么问题?
(4)是否有改正措施?
(5)在首件封样上附挂封样吊牌,并有封样记录。记录上、吊牌上应有封样日期、封样人以及封样是否合格。
(6)封样不合格时,应有明确的改进意见。
(7)封样合格后,将首件封样作为生产标样.陈列在车间或生产线首位,以统一操作规范,统一目光。
首件封样制度是为了保证批量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工艺技术标准规定,保证不出批量性的生产事故而建立的。
①企业实行首件封样,封样的首件产品必须是由流水线生产出来的首件产品,不可以由某个人独立作业。
②首件封样时要认真核对产品型号、名称、合约编号、生产班组,做到封样单与实物完全一致。
③首件产品封样单提出的质量项目须经改进以后才可以下结论性意见。
④在首件封样合格以后,凭封样合格单到裁剪部门领取衣片。首件封样未经合格认可,裁剪部门不得擅自发放衣片供缝纫车间批量投产。
⑤首件封样合格产品应做好封样标记,放置在车间首位供工人作业时核查。不可与批量产品混在一起。
⑥在车间产品交付验收时必须出示首件封样产品,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
首件封样制度的建立、执行和检查由技术部门和质监部门起草,企业管理部门审核建立;并由技术部门和生产车间共同执行;由企业技术主管领导负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间在制品的首件封样单项目是否完整,结论性意见是否明确;裁剪车间发放裁片时,是否均以首件封样单为发片凭证,封样合格产品是否已做好标记,并作为生产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