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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残值是指被评估资产在清理报废时净收回的金额。在资产评估中,通常只考虑较大的残值,如较小可忽略不计。
预计残值的计算:
预计残值是根据残值率得出来的,内资企业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10%,都是原值的比例。
我国没有对预计残值做出限制性规定,而是对残值与预计净残值做出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规定,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这就是说,新税法中没有对固定资产残值比例作出限制性规定。而会计准则的要求,固定资产净残值比例由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判断,但要求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且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预计残值为未扣除最后处置费用的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净残值=预计残值-清理处置费用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