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检查(item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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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检查是项目各相关群体之间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相互沟通,总结经验与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由项目管理部门、技术服务部门或相关部门依据一定的工作准则与要求,通过严密的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单位有关项目准备、实施及管理的全过程所进行的全面的或专项的督促检查。
包括七类形式:
1、计划检查
2、资金检查
3、进程检查
4、工量检查
5、保障检查
6、装备检查
7、技术检查
以既定的项目计划、资金计划、执行程序和技术标准为依据,规范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操作技术,对实施进度进行督促,对项目效益进行检查分析,总结经验,进而指导项目建设。
采取的方法是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支持性资料、入户访谈、现场检查、交换意见、现场交流指导等方法,最后形成备忘录。
多项目检查是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定期检查、工段(车间)的周检、设备专业管理人员巡检和维修工的日检、操作人员的点检。
1.1 检查方式
a) 在公司总部进行的检查,工程部组织项目专题会,形成检查报告或会议纪要,对检查的问题明确责任人,执行时间。
b) 项目现场检查,工程部组织综合检查组赴各项目现场,获得项目第一手资料和项目报告中没有体现的有关补充信息,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c) 检查的次数由公司工程部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确定。
1.2 项目检查内容
a) 在公司总部检查重点内容:
● 项目前期,如合同等工作进展情况。
● 检查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管理情况,资源配置是否满足要求。
● 检查物资采购的进展情况。
● 检查中对进度和质量等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协调。
b) 在现场进行的检查重点内容:
● 检查项目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实施情况,项目部与相关方的沟通实施情况。
● 检查项目部对分包方的管理情况。
1.3 项目检查程序
公司对项目部的检查按如下程序进行:
a) 每年一季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编制项目检查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传送至相关职能部门。
b) 各部门在收到项目检查计划后,根据计划要求安排相关工作,以确保项目检查计划顺利实施。
c) 项目检查
●在进行现场检查之前,由工程部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和阶段制定出详细的检查内容及检查方法,并确定参加项目现场检查工作的人员及日程安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在进行现场检查前,由工程部提前通知被检项目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工程部根据已经批准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实施检查,对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同时将其中反映的问题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现场检查组到达现场后,首先听取项目部的汇报。检查将按照已批准的方案进行,通过询问、查证、观察等方式进行;同时检查组将通过走访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从多个侧面了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等合同的执行情况、与业主及其它单位的沟通关系等。
●由工程部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项目部全面配合检查工作。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利于工程进展的因素,督促项目部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对于已经影响工程的因素,要求项目部立即组织各种可用资源进行整改,以保证工程的进度、质量与安全。
d) 检查情况的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工程部向被检方签发书面的“整改通知单”,要求被检方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进行闭环验证。项目部填报“整改报验单”,报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将结论报公司分管领导。
e) 项目的现场检查还包括公司领导不定期的现场巡查,公司分管领导对每个工程现场的巡查每年应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项目整体运作情况以及项目部与业主的沟通情况。
2.1 对分包单位进场检查
a) 要求分包方在进场一周内提供分包单位资质,并上报书面材料,项目部在3天内完成初审并交分包方,要求其在3天内完成修订工作并重新上报。
b) 项目部负责将审核后的资质分包文件按要求报监理公司,并对监理提出的意见在3天内要求分包方进行再次修订,并重新报监理公司。
c) 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包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
2.2 分包方工程进度检查
a) 项目部按项目进度控制的主要节点工期,对分包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b) 当发现分包方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项目部应及时提醒分包方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施工进度,以确保工程总体施工进度的顺利实现。
2.3 分包方工程质量检查
对分包方的质量检查除现场工序检验外,主要以工程质量阶段性检查为主。
工程质量阶段性检查由公司工程部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可由工程部从各部门和项目部抽调,组成检查组,检查的频次和内容由工程部根据公司整体项目运行情况和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检查的方式可采用公司检查与项目部自检相结合进行。
3.2 阶段性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a) 首次质量检查应具备条件:完成五通一平,主体结构已开工;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交付计划已确定,协议已签订,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纸的交付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施工的需要,且图纸已通过会检;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现场机构及人员配备,规定持证上岗人员,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b) 土建工程质量检查条件:各阶段受检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文件、主要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和各种签证手续与工程进展同步,齐全完整;
c) 验收质量检查条件,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查条件,并自检合格。
3.3 检查内容和要求
3.3.1 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a) 项目部质量行为监督检查情况;
b) 项目部技术资料和文件的检查(方案、作业导书审核情况,验评、记录等资料的整理);
c) 项目部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d) 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考核检查。
3.3.2 对分包方质量管理情况抽查
a) 分包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
分包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是指:单位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试验室资质;工程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规划;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质量验收制度;质量奖惩制度及台帐;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人员资格及上岗证书;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分包队伍、分包工程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制度;混凝土搅拌系统称量装置管理制度;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等。
b) 技术资料和文件的检查
● 主要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图会检记录;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签证;质量问题台帐等;
● 主要施工技术记录:施工日记;施工测量记录;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地基处理施工记录;重要工序交接记录等;
● 检验记录
c)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主要项目为:地基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钢结构制作、设备安装等;
d) 检查步骤、方法和要求
● 检查步骤:班组自检合格后,向项目部报检,由项目部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合格后,公司工程部进行现场抽查。
● 检查方法:参照审批后专项方案进行检查。
● 检查要求:力求简明、清晰、准确,真实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施工阶段进度控制计划和实际工期,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及实物质量,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
e) 检查评价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工程质量做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并对不合格项签发“整改通知单”。
f) 不合格项处置
对于每次阶段性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各被检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填报“整改报验单”,项目部确认后报工程部,工程部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将结论报公司分管领导。对严重违反规范,已造成不合格,且不听劝阻的行为,可对该项目实施停工整改,待分包方采取了有效的纠正措施后,方可批准复工,同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具体执行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4.1 工程部每年12月份负责对本年度的检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总结。
4.2 各项目检查情况将作为项目部的考核和个人绩效测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