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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资金是指投资项目从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开始到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为止所发生的全部投资费用,也就是该投资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它是反映项目建设期末的投资总额。为满足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的要求,应本着投资打足、不留缺口的原则估算项目总资金。
项目总资金=建设投资+全部流动资金建设投资
投资项目总资金是由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两部分组成。根据资金保全原则和企业资产划分的有关规定,投资项目在建成交付使用时,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和流动资产。项目总资金的构成及资产形成的内容如图所示。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国家规定的限额标准(如2000元)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广,包括房屋及建(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工具、器具等。这些都是属于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主要劳动资料。在项目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形成固定资产,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除应计入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以外的全部待摊投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预备费和建设期借款利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为简化计算方法,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能长期(一般为一年以上)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它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特许权、商誉等。无形资产通常代表企业所拥有的一种法定权或优先权,或者是企业所具有的高于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而且又是有偿取得的资产。在项目建设投资可行性研究中,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土地使用权及技术转让费等,作为企业形成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对于购入或按法律取得的无形资产支出,一般都子以资本金化,并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其他资产是指不能计入工程成本,应当在生产经营期内分期摊销的各项其他费用,包括开办费、临时设施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推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及其他超过一年的长期待摊费用等。在项目建设投资可行性研究中,可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生产职工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及农业项目中的农业开荒费等计入其他资产价值。其他资产价值亦应予以资本金化,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使用的资产。构成流动资产的项目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各种其他货币形态的资金)、短期投资(如股票、债券、基金等),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存货(如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燃料与动力、在制产品和产成品等)及待摊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