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众(Non-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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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众是指在一个社会组织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中,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既不受组织行为影响又不对组织产生任何后果的社会群体。例如,在一般条件下棉布店可以被看作是轴承厂的非公众,丝绸店可以看作是飞机制造厂的非公众等等。[1]
非公众观点、态度和行为不受组织的影响,也不对组织产生任何作用和后果。因此,可以将这类公众排除在公共关系工作对象之外。[2]
从具体的公关角度看,非公众不构成公共关系的对象,特定的组织,其对象公众只能是特定的、明确的。那些与公关主体没有相关关系的个人、群体、组织,只能是非公众。当然,组织与公众都存在着变化性,因而相关公众与非公众也是相对的,可以转化的,随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非公众有可能转化为潜在公众。
这种划分的着眼点在于明确公共关系工作的针对性,使组织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有的放矢地发挥出尽可能大的效益,避免公关工作的盲目性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