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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范围效率是指银行是否提供了最节省投入成本的业务组。在给定产出水平上,如果经营多种业务的银行的成本低于专业经营银行的成本,那么,经营多种业务的银行存在范围效率;如果经营多种业务的银行的成本高于专业经营银行,则存在着范围不经济。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至80年代初,理论界对银行效率的研究重点转向了范围经济是否存在。
1982年,经济学家Bomber等提出假说,认为从事多种业务经营的银行可以享受到成本降低或得到多种供给利益,从而提高银行效益,其原因在于固定成本分摊、信息经济、降低风险和客户经济等方面。
1987年Kolari James运用“聚类分析法”对美国约600家银行按各类业务占比状况,对农村类银行、城市类银行、批发业务类银行以及零售银行业务类银行等分组进行了业务范围效率假说检验。
结果表明,经营多种组合业务都比经营单一业务会带来降低成本的业务范围效率。但有一个前提条件,这些业务在信息资源上相关且共享。
90年代,对银行业务范围效率的研究结论又存在很大的争论。
有研究表明,个别产品的组合如贷款和存款的联合生产经营存在业务范围效率,但很难找到普遍性的范围经济存在的理由。众多经济学的研究表明银行的范围经济随各国银行规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没有数据能证明是否存在统一的范围经济。
商业银行范围效率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几点:
首先,商业银行经营多种业务时,一个工作人员可以办理多种相关或相近的金融业务,一项科技成果可以运用于多项金融业务,因此银行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人力和科技等要素的投入。
其次,商业银行增加经营范围能够有效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和发达的营销网络,实现品牌影响力的扩大和业务推广,树立品牌效应和增加客户来实现盈利获取利润。
最后,经营多种业务的银行可以提供系统销售服务,满足客户的多方面需求,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减少了银行的服务成本;同时,银行经营品种的增加和经营业务的扩大有助于提升其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分散市场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蓬勃发展,我国对商业银行范围经济的研究也开始增加,银行经营范围的扩大可以从降低成本和分散风险等方面实现范围经济。然而,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范围过大也会造成范围不经济,这主要是由于庞杂的管理结构和规则会引致成本提高、效率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