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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同业业务是指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是商业银行近年来兴起并蓬勃发展的一项新业务。
银行同业业务具体包括:代理同业资金清算、同业存放、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外汇买卖、衍生产品交易、代客资金交易和同业资产买卖回购、票据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
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迅速,同业业务量、收入、利润等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占比和贡献明显提高。
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的鼓励和支持下,国内的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合作。从一般型业务合作上,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互为客户,相互之间提供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
但中国商业银行已有的同业合作大多数合作还停留在比较浅的层次,深层次的合作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许多全面合作协议还仅仅具有备忘录性质,一些合作条款在现实中还未得到落实和执行。中国金融同业合作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国内金融体系的整体竞争力,推进金融制度市场化进程。为此,“高层次、宽范围、新领域”应成为我国未来同业合作发展的方向。新活力的业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