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Consecutive H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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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是指除去星期日、节假日、天气不良影响的工作日或工作小时后,以真正连续24小时为一日的表示装卸时间的办法。在“金康”合同范本中规定为“工作日,天气允许(Working Days,Weather Permitting)”。
这种作业即除去星期日、节假日、天气小良影响作业的工作日或工作小时后,其余所有时间从午夜至午夜连续计算以24小时为一日的表示装卸时间的方法。这一规定比较公平合理,是目前使用较多的一种表示装卸时间的方法。在使用这类规定时,无论港口的正常工作日为几小时,均按24小时计算,且工作日为连续天。避免了“24小时晴天工作日”跨及若干个工作日的情况,促使租船人加快装卸作业。
例如,周一是好天气,从上午8时开始计算许可时间,则到周二(如果仍然是好天气)8时才是一个工作日。如果在此期间有4小时因坏天气无法作业,则到周二12时才算作一个工作日。这种规定比较合理,双方都愿接受,所以这是目前在租船市场上采用较多的表示装卸时间的方法。中国租船公司的租船合同基本上也采用这种条款。
由于各国港口习惯和规定不同,对星期日和节假日是否计算也有所不同。如在工作日之后补充规定“星期日和节假日不算”,或规定“不用不算,用了要算”,或规定“不用不算,即使用了也不算”等。另外,装卸时间和起止时间也要在合同中明确,一般规定自船长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后一定的时间算起,终止时间以最后一件货物装完或卸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