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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合同是指外汇买卖双方都同意在将来的某个日期,按现在所约定的汇率、交割日、货币种类和数量,进行一种货币对另一种货币的兑换而签订的合约。
远期合同是买卖双方进行远期外汇交易的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双方当事人。通常一方是外汇银行,另一方是其他银行或公司企业。双方的机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都需要在合同中注明。
②合同期限。远期外汇买卖的期限一般是从一个月到十二个月不等,签订整月的合同。期限一经在合同中签订,就必须依期履行,如果有一方在到期前要求转期或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有时客户出于特殊需要,要求与银行签订诸如47天、53天的特殊期限的合同;或者是客户由于不能确定交割的准确日期而要求签订在某个期限内可以任意选择一天进行交割的远期合同。这时,银行接受这种特殊期限的远期合同要慎重对待。
③合同汇率。合同中要注明买卖双方协定的远期汇率,一般都按照外汇银行报出的不同期限的远期汇率签约,个别情况下双方也可以讨价还价。特殊期限的远期合同,由于对银行来说.风险成本变大,汇率的确定往往对客户不利。
④合同数额。合同中需要标明双方买卖货币的数量,到期按此进行交割,不能随意更改。通常银行同业间的远期交易数额比较大,而银行同一般客户的交易数额相对比较小。
⑤交割日,远期合同的交割日通常是按月而不是按天计算的,即交割日应确定为到期月中与成交日(合同生效日)相同的日期。如果这个日期在到期月不适宜,则顺延一天;如果顺延一天会跨出到期月份,则倒推一天;如果成交日是某月的最后一天,交割日也应是到期月的最后一天。
⑥履约保证金。是银行在卖出远期合同时,为防止汇价剧烈波动时客户毁约使银行遭受损失而要求信誉不好或不太了解的客户缴纳的占交易金额一定比例的抵押金。在西方国家一股是10%左右。当然,这部分保证金在客户履约后是付给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