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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价本也称费率本或运价表,是船公司承运货物向托运人据以收取运费的费率表的汇总,运价本主要由条款和规定、商品分类和费率三部分组成。
按运价制定形式不同,运价本可以分为等级费率本,列名费率本以及航线运价。
等级费率本中的运价是按商品等级来确定的。这种运价是按照货物负担运费能力的定价原则,首先根据货物价格,将货物划分为若干等级;之后确定不同等级的货物在不同航线或港口间的不同等级的运价。同一等级的商品在同一航线或港口间运输时,使用相同的运价。这种运价的运价表附有“商品分级表”(Scale of Commodity Classification)。在计算运费时,首先根据商品的名称在“商品分级表”中查找出该商品所属等级,再从该商品的运输航线或运抵港口的“等级费率表”(ScaleofRates)中查找该级商品的费率。商品分类部分按其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在每一商品后面注明商品等级。费率表部分按航线划分,制定每一航线与商品等级相对应的集装箱和杂货费率。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货物等级差别越来越小,现在几个等级货物的运价基本或完全相同,商品的分类也趋于简单。
列名费率本,也称单项费率运价本,其中的运价是根据商品名称来确定的。对各种不同货物在不同航线上逐一确定的运价称为单项费率运价。按照货物名称和航线名编制的这种运价表也称作“商品运价表”(CommodityFreightRateTariff)。所以,根据货物名称和所运输的航线,即可直接查出该货物在该航线上运输的运价。在商品运价表中,对每一个商品都给定一个运价。列名费率本在商品分类部分的商品后面注明了商品编号;费率部分则按编号列出每一编号的商品的不同目的地费率。根据商品的种类确定费率的理论也是货物负担运费能力的定价原则。在这种运价本中,每一种货物的运价都很明确。但运价本使用不方便,查阅量大,且新产品必须随时登记新运价。
航线运价是指不分运输距离的长短,只按航线、货物名称或等级确定的运价。与航线运价相对应的是递远递减的距离运价。但是,当运输距离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单位距离运输成本的递远递减差异变得不太明显。这是由于各航线的港口使费、装卸效率、挂靠港的条件等因素,占运输成本的绝大部分。因此,远洋运输通常都分航线、按商品种类或等级制定运价。航线运价是按照航线上各挂靠港口的平均距离为基础制定的运价。对于某一商品,只要其起运港和目的港是同一航线上规定挂靠的基本港口,就不再考虑运输距离的远近,而按同一运价计收运费。
基本港口(Base Port),也称基本港,是指国际大型班轮公司定期挂靠,进出口贸易量及海运需求较大,具有相当规模的港口。如,我国的香港、上海、深圳、高雄、新加坡、神户、鹿特丹、奥克兰等。基本港是个相对的概念,随时间和区域变化而不同。基本港因进出口货物运输需求量大,班轮直接挂靠,因此,相对成本较低。
各种运价本虽然在内容上稍有区别,但一般都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有关规定。即说明运价本的适用范围、计价币别、计算单位以及有关规定。
(2)港口规定及条款。如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港口在签发提单时,必须按该港口的习惯加盖印章,则印章条款优先于印刷条款。
(3)货物等级表。列明各种货物所属运价等级和计费标准,以利托运人查找托运货物所属运价等级。
(4)航线费率表。列明不同航线、不同等级货物的基本运费率。
(5)附加费率表。列明各种附加费按基本费率的一定百分比计收或按运费吨——绝对数值增收。
(6)冷藏货费率表及活牲畜费率表。列明各种冷藏货物和活牲畜计算标准及费率。
承运人有时会在提单中列入有关运价本的条款,用以说明承运人的运价本的作用。因为提单的正面和背面条款虽已很多,但却是固定格式,因而不可能经常改变。同时,运输合同下各项费用的收取、结算的依据还会与具体港口的特殊要求相对应,并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承运人会用运价本的形式对此作出规定。国际物流实践中应充分注意承运人运价本的内容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