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损鉴定(Inspection on Hatch and Car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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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损鉴定是指船方为了明确所承运的货物是否发生了残损,以及残损责任是否属于船方,而向商检机构申请在其卸货过程中检查货物情况,给予公正的鉴定。
其鉴定内容是检查船舶卸货前舱口、风筒的封盖和封识情况;同时检查舱内货物的积载情况,鉴定货物的残损情况及致损原因,签发载损鉴定证书,供承运人明确责任范围和处理货损事故的依据。
载损鉴定一般由承运人提出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此项工作时,只证明货物的致损原因、残损情况和数量,一般不列明残损货物的损失贬值程度。但如船方要求证明货物损失、贬值程度时,可同时申请验残,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载损鉴定和验残二项工作内容作出鉴定结果,并出具载损鉴定/验残证书。
对受理过境货物的载损鉴定时,由于过境货物并非在本港卸,往往因在航途中遭遇恶劣气候,使舱内积载的他港货物受损,承运人为了防止损失扩大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理和重新加固。按照国际有关规定和惯例,需要在发生事故后的第一个停靠港申请鉴定货物残损情况和致损原因,以供承运人明确货损责任的举证。因此,过境货物仍将继续重装,如果部分货物卸岸,重装或部分残损货物已完全丧失使用价值必须卸岸而需要监装、监卸时,也可同时受理,按进口货物监卸、出口货物监装的工作办理,并与载损鉴定合并出具鉴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