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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嫁税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商品销售价格或压低商品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收负担转嫁给商品购买者或商品供应者的行为。转嫁税意味着税负的实际承担者不是直接缴纳税款的人,纳税人通过转嫁税,自己并不承担实际税负。
供求弹性对转嫁税的影响
转嫁税的方法很多,一般包括前转、后转、混合转、消转、税收资本化等。前转,即在经济交易中,纳税人通过提高其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将所纳税款加在价格上,转移给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比如,生产厂家将其产品课征的税款,通过提高出厂价格,把税负转移给批发商,批发商再把转嫁税给零售商,最后零售商再把转嫁税给消费者。这样,消费者必须付出包括部分或全部税收在内的价格购买商品和劳务,名义上纳税人是商品或劳务的出售者,实际上税收负担的最终承担者是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后转,通过压低进货购进价格将税负转移给货物供应者负担。混合转,纳税人将应纳税额一部分向前转嫁给商品购买者,另一部分则向后转嫁给商品供应者。税收资本化,纳税人购买资本商品时,将资本可预见的未来应交税款从所购资本的价格中作一次性扣除,从而将资本未来的应交税款全部或部分转嫁给出售者。由此可见,纳税人应根据市场的特点和自身所处的地位及纳税身份,寻找适合自己的筹划方法和途径。
转嫁税过程是通过价格变动来传导的。在厂商自主决定价格的情况下,政府向厂商征税,厂商将采取变动商品价格的办法来转移其缴纳的税额,转嫁的程度取决于价格变动程度。在市场经济中,厂商的价格很大程度上受供求规律支配,需求变动影响价格,供给的变动反作用于需求,商品的价格随着供给和需求的变动上下波动。商品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商品的供需弹性。供过于求时,价格难以提高,供小于求时,价格上升。价格低,人们购买得就多,收益就大;价格高,人们购买得就少,进而影响经营收益。因此,从根本上说,商品供需弹性(商品或劳务的供应或需求量对于价格升降作出的反应)决定着转嫁税的实现程度。税负能否转嫁,纳税人能否据此进行税收筹划,主要看其怎样掌握市场供求变化,以及怎样引导这种变化。
当需求无弹性时,对商品或劳务征税而提高价格时,购买者对价格变动没有反应,商品完全不可替代,无论价格高低,购买者可以承受,这时,纳税人可以提高商品价格来增加收益,同时将税收负担全部转移给消费者;当需求完全有弹性的情况下,因征税而提高价格则会降低购买者对该商品的需求喜好,寻求其他商品替代,税负也无法转移出去,这时,纳税人较难通过价格来进行税收筹划,而要通过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等手段来提高经济效益;在供给和需求均有弹性的情况下,供应方可以通过提高价格将税款向前转移给购买方负担,但价格的上升会引起需求量的下降,从而使供应方所缴税款既不全部由供应商负担,也不能全部归购买方负担,只能由供应商和购买方共同负担,转嫁税多少取决于供求弹性的对比状况(供求弹性之比=买方负担份额÷卖方负担份额)。可以看出,商品需求弹性越大、供给弹性越小,则税负越难向前转,只能由自己负担或向后转,反之亦然。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在价格变化时产量的调整能力越强,越处于有利地位,可以承担较少的税负。
市场结构对转嫁税的影响
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条件下,任何单个厂商都无法影响价格。市场价格是由整个行业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价格一旦决定之后,对于每一个生产者而言,这一价格便是既定的。政府征税后,任何个别厂商都无法在短期内单独提高相应的商品价格,把税负向前转移给消费者;在垄断竞争条件下,单个厂商可以利用自己产品的差异性对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税负可向前转嫁给消费者,但由于没有形成垄断市场,税负不能完全转嫁而保留垄断利润。完全垄断市场结构条件下,整个行业的市场完全被一家厂商所控制,厂商可自行定价,征税后,垄断生产厂商很容易将转嫁税给消费者。
课税范围对转嫁税的影响
如果课税范围较窄,课税商品的需求弹性较大,商品的替代性也较大,消费者可减少对该商品的喜好而增加对其他商品的需求,税负难以转嫁,将由自己负担或转嫁给卖方。反之,税负较易转嫁给消费者承担。对生产资料特别是资本密集型产品或生产周期较长的产品课税,其供给弹性小,生产者将很难将转嫁税出去;对生活资料课税,其需求弹性较小,厂商较容易将转嫁税给消费者,而奢侈品正好相反。
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纳税人在商品交换过程中通过转嫁税来寻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一种客观经济现象,具有相当普遍的特征。由于转嫁税是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与负税人之间实现的再分配,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既不会增加税收总量,也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总量,没有伤及国家利益,也不违反税法,因此纳税人可以结合商品市场供求变化,把握转嫁税规律,给自身带来税收筹划空间。转嫁税的过程主要受价格、商品供需弹性系数及税种等因素的影响,并借助它们加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