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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性收益主要是指由资本本身产生的收入,是资本的增值。
资本性收益的内容主要应该有:
l 国家投人。指国家无偿拨人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周转款项及专项拨款所形成的固定资产:
2 国有土地转让净收入。指原国家列拨结企业的土地,有偿转让使用权净收入,扣除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收益金等;
3.受赠财产;
4.资本溢采。包括股份制企业溢价发生的股票收益、合资企业实收资本超出贤本金差额和资本汇率折算差额;
5.资产增值 指企业涉及产权变动对资产重估的增值部分;
6.投资增值。指企业用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投入或收回评估值与帐面值之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薪条件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尤其是中国即将加人WTO的形式下,中国企业的管理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作为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的会计核算必须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正确划分经营性收益和资本性收益的界限,维护企业所有者和投资者的台法权益.防止资本流失,防止利润虚拟,防止会计报告造假,以利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根据会计理论,经营性收益和资本性收益属于会计收益的两大构成内容,是财务收人的两大组成部分。经营性收益主要是指营业收人及其相关的其它利得;资本性收益主要是指由资本本身产生的收入,是资本的增值。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会计理论发展相对滞后,划分原则不明确,许多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或将两项收益混为一谈,或只讲经营性收益,不讲资本性收益 把资本性收益记在经营性收益帐上.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危害相当严重。
一、会计收益划分原则的提出
在企业会计核算循环中,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会计报告构成了会计信息输人、输出的基本处理环节。而在这一循环体系中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会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信息揭示的本质要求,也是会计实务操作的基本规则、规范。但是会计收益的划分原则,即划分经营性收益与资本性收益的原则.未能成为我国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实践中会计收益的划分问题对企业会计核算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应上升、归纳为“一般原则 。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真实。从严格意义上讲,收益与收人的概念有所不同,收益包括收人和利得。经营性收益产生于生产经营括动过程,包括营业收人、投资收人 营业外收人、利息收入和其它利得;资本性收益产生于资本溢价、增值、汇率变动等。前者是构成企业利润总额的基础,后者是企业资本准备金(亦称准资本),属于投资各方共有的权益。因此,两者有本质区别,如果在企业会计处理上混淆了两种收益则可能导致企业经营成果的扭曲。
二是维护投资者利益,防止企业资本流失。资本性收益和经营性收益最终构成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两者分配击向和用遮不同。经营性收益在缴纳所得税、弥补以前会计年度亏损、提取一部分盈余公积金后,绝大部分用于分配:资本性收益只能计人“实收资本”或 资本公积 帐户.按规定程序资本公积可转增资本,但绝不能用于发放股利和分配。
由于两种收益的性质不同,如果会计处理的界限不清.则可能发生侵害投资者权益的现象。
鉴于此,西方许多国家早在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以后.就吸取了由于会计收益计量的随意性而任意粉饰会计报告的教训,先后界定和公布了会计收益的划分原则。例如,美国会计师协会与纽约证券交易所1932年共同组成特别委员会,提出了 会计五原则”.其中就有两项涉及会计收益的划分问题。经营性收益与资本性收益的划分原则,已被西方国家以准刚、标准的形式予以公告并运用.并得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公认。在我国 对这两项收益的划分原则,尚无明确理论。
西方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证明,越是股份制经济发展初期.越要注重股份公司报表公告的客观、公正、可靠,以正确引导投资投向和投量。我国目前正积极 稳步地推行股份制改造,国家、法人、个人、外商参股经营已成为企业资本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推动股份制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就是要求强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主体的收益计算,防止隐瞒或冒估利漓的现象发生,维护投资者台法利益。这一点,在股份制经挤启动发展阶段和股市尚不健全的起阶段尤为重要.搞不好会因收益标准的偏差导致不同企业的经营业绩缺乏可比性和真实性,使错误的利漓信号引导投资者步人投资误区,引发股市的被动和混乱。况且,利漓指标是考核企业经营业绩、决定工资分配和评价、诊断企业财务状况的敏感性指标。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厂长利海 等夸大或隐瞒会计利润的问题,原因正在于此。因此,必须使经营性收益和资本性虚假收益的漏洞,必须将划分经营性收益与资本性收益的问题以会计按算的一般原则予以确立,井作出深刻的揭示与科学规范,起到警示和告诫作用。
二、会计收益划分理论的形成
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和经营活动的持续化、自动化,由于企业内部深人细致的管理要求,产生了定期计算经营成果和报送会计信息的办法,因而就要求对经营收益进行分期接算。这样,就形成了早期的按权责发生制确定经营收益的理论、即:不论是否在本期收到现金收人,只要应归属于本期的收人均应在本期加以确认;不论是否在以后各期收到现金收人.只要应归属于以后各期的收人均在以后各期予以确认。
由于社会化太生产的蓬勃发展,资本规模日趋扩大,资奉流动频繁,投资、筹资行为多元化,出现了股份、联营、兼并、改组等资本的重组和流动现象,诞生了除经营性收益以外的许多资本性收益现象,如股票发行价高于面值的溢价额;,止业兼并或合并后,评估后的净权益太于帐面净权益;按法律规定资产评估后,重估值高于帐面值,等等,这种日趋增多的财务现象,则呼唤会计收益划分理论的产生。国际会计准则16号公告 固定资产会计”和25号公告 投资会计”概括了这类收益的研究成果,“固定资产重估价”所弓I起的帐面净值增加,通常是以重估价盈采科目直接贷记股东权益,一般不能用于 盈采分配” “长期投资重估价引导帐面金额的增加数,是做为重估价盈采直接贷记业主权益 ”至此,会计收益打碗了仅在经营性收益中分期捌分的原初理论,而迈向经营性与资本性收益的分类划分的较高层次。
根据我国情况,经营性收益,是指该项收益的发生与生产经营话动有关,应反映在本期或下期损益表收人或利得之中;所谓资本性收益,是指该项收益的发生与生产经营话动无关,应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之中。
划分经营性收益与资本性收益的原则,与权责发生制和收入确认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前者统驭后者。任何收益的发生,必须先在经营性收益和资本性收益之间进行初次确认,倘若属于资本性收益,则直接计有关资本、资本公积帐户;倘若属于经营性收益,则再根据收人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再确认,分期计人各期损益。初次确认是基础.二次确认是初敬确认的延伸和具体化。
其次,后者不完全适用于前者。收人实现原则和权责发生原则是进行经营性收益的期间计算的标准,但它们并不适用于资本性收益的衡量,因为资本性收益不计人经营成果,一般按收付实现制原则予以确认划分经营性收益与资本性收益的标准就是看某项收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有经济上的因果联系。概括起来,下列收益应列作资本性收益:
一是在生产经营活动开始前集筹的资本收人,包括收进股(资)本和溢价,捐赠的资产和国家拨^资本等;
二是通货膨胀{紧缩)引起的资产重估增{减)值;
三是游离于会计主体的对外投资活动,投出(收回)资产评估价与帐面价差额;
四是企业生产经营话动歇业时所发生的合并、兼并或改组行为的净权益评估值与帐面值之差:
五是企业破产清算后,发生的清算收人、利得。其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收益,如资产处置收益、利息收益、营业收益等,应计人经营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