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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增长是指社会生产力从内涵上真正得到发展,经济效益显著,从而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持续增长。质量增长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的。
质量增长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康德苏在1989年举行的一次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上提出。他认为,实现质量增长应注意满足社会的需求,特别要重视人民生活基本需要方面的投资,以及规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发展中国家要做到质量增长,首先应从本国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中期发展目标;其次要有可靠的资金保证,如举借外债要注意国际收支平衡,财政开支尽可能限制在内债可负担的水平上,以多种适当形式鼓励储蓄并确保利率有收益;再次要以政府“坚定的政治承诺”支持经济发展政策,尤其要在结构调整中触动一些政治上的“敏感”部门。
为了支持发展中国家实现质量增长,197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七项新措施:
(1)扩大资金供应比例,达到会员国认缴份额的270%和330%以上,并延长资金使用期限至4年;
(3)必要时可提供紧急援助,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克服贸易条件恶化、利率上升等造成的“外来冲突”和自然灾害等突发性困难;
(4)日本已同意向上述资助项目增加援款;
(5)在各国发展项目起步时,迅速提供资金;
(6)为重债国提供减少债务过程中需要的资金;
(7)对欠交基金会款的国家酌情给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