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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预算外资金专门帐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进行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际上是财政预算资金专户的简称。将预算外资金缴入财政专户。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一个有效方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中规定:“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财政部门要在银行开设统一的专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家对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目的是逐步取消预算外资金。将一部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将一部分预算外资金变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所以。各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都应缴人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和核算。预算外资金范围项目以每年省财政厅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结合乡镇实际。由乡镇财政所确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