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概算(primary cost estim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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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概算是指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根据设计图样及说明书、设备清单、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各项费用取费标准等资料、类似工程预(决)算文件等资料,用科学的方法计算和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全部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设计概算可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三级。各级概算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下:
(1)单位工程概算。按其工程性质分为建筑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两大类。建筑工程概算包括土建工程概算,给水排水、采暖工程概算,通风、空调工程概算,电气照明工程概算,弱电工程概算,特殊构筑物工程概算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包括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热力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概算等。
(2)单项工程概算。是由单项工程中的各单位工程概算汇总编制而成的,是建设项目工程概算的组成部分。
(3)建设项目总概算。它是确定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全部费用的文件,由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投资方向调节税、经营性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概算汇总而成。
设计概算的作用
(1)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2)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3)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
(4)是工程造价管理及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5)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1.编制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的建设方针和经济政策;
(2)要完整、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
(3)要坚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反映工程所在地当时价格水平。
2.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批准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初步设计项目一览表;
(4)能满足编制设计概算的各专业经过校审并签字的设计图纸(或内部作业草图)、文字说明和主要设备表;
(5)当地和主管部门的现行建筑工程和专业安装工程的概算定额、单位估价表、材料及构配件预算价格、工程费用定额和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等;
(6)现行的有关设备原价及运杂费等;
(7)现行的有关其他费用定额、指标和价格;
(8)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
(9)类似工程的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
(10)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
1.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
建筑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有: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包括设备购置费用概算和设备安装工程费用概算两大部分。设备安装工程费概算的编制方法有: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设备价值百分比法和综合吨位指标法等。
其中概算指标法的结构和价格差异调整要重点掌握。
2.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方法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文件一般包括编制说明(不编制总概算时列入)和综合概算表(含其所附的单位工程概算表和建筑材料表)两大部分。
当建设项目只有一个单项工程时(或不编制总概算时),此时综合概算文件(实为总概算)除包括上述两大部分外,还应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概算。
3.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编制方法
应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表格进行编制。设计总概算文件一般应包括: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主要材料汇总表。
1.审查的意义
(1)有利于合理分配投资资金、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有利于促进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从而提高概算的编制质量;
(3)有利于促进设计的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4)有利于核定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
(5)有利于为建设项目投资的落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2.审查内容
(1)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2)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深度;
(3)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内容。
3.审查方法
(1)对比分析法。它是通过建设规模、标准与立项批文对比,工程数量与设计图纸对比,综合范围、内容与编制方法、规定对比。各项取费与规定标准对比,材料、人工单价与统一信启、对比,引进投资与报价要求对比,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工程对比等等,容易发现设计概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偏差。
(2)查询核实法。是指对一些关键设备和设施、重要装置、引进工程图纸不全、难以核算的较大投资进行多方查询核对,逐项落实的方法。
(3)联合会审法。会审前,可先采用多种形式联合审查,包括设计单位自审,主管、建设、承包单位初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评审,邀请同行专家预审,审批部门复审等,经层层把关后,由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