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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定额是指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建筑工程扩大结构构件,分部工程或扩大分项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和费用的数鱼:标准。概算指标是对建筑物或构筑物以一定数量体积或面积为计量单位,规定劳动、机械和时料消耗的定额指标。是设计单位编制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的依据。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总说明、各章节概算定额。
1.总说明说明概算定额的作用、适用范围、编制依据及其使用方法等。
2.各章节概算定额其中有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各节概算定额表。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按主体结构可分为以下几章:基础工程,墙体工程,梁柱工程,楼地面工程、顶棚工程,屋盖工程,门窗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构筑物工程,其他工程。
每章又由若干节概算定额表组成。
1)现行的预算定额;
2)选择的典型工程施工图和其他有关资料;
3)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班预算价格。
1.概算定额,是在预算定额基础上确定完成合格的单位扩大分项工程或单位扩大结构构件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又称为扩大结构定额。其编制一般分3个阶段,即准备阶段、编制初稿阶段和审查定稿阶段。
2.概算定额的编制原则,应该贯彻社会平均水平和简明适用的原则。
3.概算定额的内容与形式。内容基本上是由文字说明和定额项目表组成。文字说明部:分有总说明和分部工程说明;定额项目表中列有定额编号、计量单位、概算价格、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指标,综合了预算定额的若干项目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