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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某项财产权利主体不明或没有权利主体,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认定该财产为无主财产,并判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申请文书。
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经济、民事流转关系使财产因各种原因与其权利主体脱离,形成无主财产,使财产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从而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或被非权利人非法占有,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有鉴于此,《民事诉讼法》对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作了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认定财产无主申请。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可以引发人民法院对该无主财产进行认定的特别程序,进而结束其无主状态,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物尽其用,既有利于社会财富的保护和充分利用,又有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的提出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知道财产无主情况的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都有权对该无主财产提出认定申请。申请的客体必须是处于无主状态的有形财产,精神财富或无形财产都不得作为认定无主财产的申请客体。被申请予以认定的财产处于无主状态的表现很多,诸如:财产的所有人已不存在,或者谁是所有人无法确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拾得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无人认领;经公安机关招领满一定期限无人认领的遗失物、赃款、赃物;无人继承的财产等。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必须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
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则写明身份事项;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写明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正文:
(1)请求事项:写明请求人民法院认定何项财产无主,并要求判归国家或某一集体所有。
(2)事实和理由:这是申请书的主体内容,主要阐明申请人提出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首先应写明申请人与无主财产的关系,申请人何时何地发现无主财产或管理该无主财产的大致情况,写明该无主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然后阐述申请人认为财产无主的根据:如财产是遗失物,经过多长时间仍无人认领;原权利人已死亡,已无人继承等等。根据事实和理由,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明确财产无主,并请求人民法院判归为国家或某一集体所有。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日期。
(4)附项:如果在申请书递交同时提交了相关证据,则应在附项中列出证据名称、来源、数量。
制作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时应注意: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无主财产在申请时的状况要写清楚,具体位于何处,其种类、性质、外观等方面具有何种特征。认为财产无主的理由一定要详尽、充分、实事求是,同时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使申请书能从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定两方面合理有效地支持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认定财产无主申请。
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 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申请人:××市××区房地产管理处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倪××职务:处长 请求事项:请求认定位于××市××区××街××号的×间平房为无主财产,并判归国家所有。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因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这×间平房为无主财产,并判归国家所有。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